1、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专业资格
2、企业法人、经营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3、具有办理与各区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食品卫生销售、储存等食品卫生场所许可证
4、具有代办与经营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5、成都有专职或者许可证兼职的食品安全管专业理各区人员和保办理证食品安全的代办规章制度
6食品、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流通程,避免食品成都之流通间形成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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