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图片
概念: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怎么产、经营丢失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务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登记证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副本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丢失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正副悬挂,接受补办税务机关检查。
税务登记证的用途:
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咋办税人办理下列事项税务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都四)领购发票;
(五)申补办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后申请补办的条件、办理资料以及受理部门:
一、申请条件税务登记
1、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丢了证件后,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之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登报声明作废后,向税务机关申请丢了证件挂失确认,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二、办理材料
1、证件遗失环节:
《怎么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份。
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对证件遗失纳税人发放《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份,审核纳税人填写信息是否准确,符合填列正副要求,审核无误后,在“主管税务机关”栏签属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登记证
2、遗失报告确认环节:
(1)《都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一份;
(2)刊税务登记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复印件咋办)各一份;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一份;
以上资料加盖纳税人公章、代码章;
注:提供复印件的,需要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副本。
三、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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