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知产周 | 共享法庭助力跨区域审理义乌专利纠纷案件

2022年4月28日上午,温州中院连线义乌法院共享法庭审理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有为担任审判长。

自2022年1月1日温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跨区域管辖温州金华丽水三地专利技术类等知识产权案件以来,目前已受理各类案件1532件。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适应温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专利技术类案件需求,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强化优质高效便民服务供给,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区域协作,在义乌法院的支持和配合下,温州中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法庭(义乌)巡回审判庭和共享法庭(义乌商贸城服务站)设立工作。

本案中,原告住所地在温州,被告住所地在义乌,温州中院通过连线义乌法院共享法庭有效实现当事人在本地市域即可参加庭审,切实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使当事人真正享受到智能化建设带来的“数字红利”。

温州中院第二十一法庭连线义乌法院共享法庭

案情回顾

原告是专利号为ZL201330166309.4,名称为“封口夹”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专利申请日为2013年5月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8月28日。

原告诉称,被告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在阿里巴巴网上开设的店铺中销售被诉侵权产品,构成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及专用模具,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被告辩称,被告不是生产商,系从其他经营者处进货,不知道被诉产品系侵犯专利权的产品,且涉案产品销量很小。

在庭审比对中,由温州中院工作人员现场拍摄实物照片在两地法院进行投屏,清楚呈现实物外观设计情况。

左为专利附图,右为被诉侵权产品照片

庭审结束后,双方通过法庭视频进行远程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撤诉。

素材来源:温州知识产权法庭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