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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2017 108号文(人行2020281号文内容)



强制性规范:部分规定从“不宜”改为“不应”


上述《通用规范》是在此前国家规范基础上的升级和换代,北京建筑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雪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通用规范》把很多过去非强制的一些标准,从“不宜”改为“不应”。她认为,从“不宜”到“不应”就是一个社会的进步,切实保证了行动障碍人士的生活、出行以及参与社会活动的便利性。


记者注意到,比如,对缘石坡道的规范。其属于无障碍设施的一种,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是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通用规范》中,对缘石坡道建设提出了设置提示盲道,设置不小于900毫米的过渡空间等新要求。


目前,各地已有地区在落实这一规范。例如,去年11月,浙江杭州机神新村站台扩宽、延长,完成缘石坡道改造,其中,过渡空间的宽度达到了1200毫米,为轮椅上坡、转弯,留足了空间。


除此之外,作为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国标,上述《通用规范》特别提及,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要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人使用,消除他们在社会生活上的障碍;保证系统性及无障碍设施之间有效衔接;从设计、选型、验收、调试和运行维护等环节保障无障碍通行设施、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安全、功能和性能;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的建设要与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根据需要,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我国智慧手段服务于无障碍环境仍处于起步阶段


当下,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逐步完善,不过,仍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亟待解决的问题。


谈及我国无障碍设施现状,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无障碍通用设计研究中心主任焦舰感触颇深,“我国在无障碍硬件设施方面已经发展了几十年,相对比较成熟,但其系统性还需要加强。”她说,以智慧手段服务于无障碍环境还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从国内外发展趋势来看,焦舰告诉记者,无障碍建设已经由以肢残人士为主的“可达性”,发展到满足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所有人方便的“通用性”。但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开展研究,并且具有巨大的需求和市场前景。


焦舰举例称,目前,当下需求迫切的无障碍通用设施设备产品包括,能够解决几步台阶高差问题的机器人辅助轮椅升降设施、能够解决楼层高度大台阶高差问题的履带式轮椅升降设备、方便轮椅人士上下车及放置轮椅的车载设施、智能无障碍家具和建筑部品、智能辅具等。


实际上,无障碍通用设施设备产品在研发时,除了要考虑产品功能、材料特性、体验需求、外观等要素,还要与通信、电子、软件、医疗、交通、公共服务、互联网服务等行业深度融合,确保产品的安全、实用、舒适、美观。焦舰提及,当下需求迫切的无障碍通用技术包括,智能呼救和救助技术、智能导盲技术、可穿戴健康监控技术、无障碍通用性产品包装技术等。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必答题” 而不是“选择题”


对于刚出台的强制性标准,吕世明表示,将有力促进建设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落实无障碍要求,对于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普惠式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升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普及度意义重大。


吕世明反复强调,“无障碍相当于生命线”,环境建设不能仅凭行政自觉和道德自觉,他表示担忧,目前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无障碍理念和意识尚未深入人心,法规制度机制体制尚未健全,城市更新中大量的新建改建项目亟需高质量的无障碍专业化指导;城乡面临大量的适老化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儿童友好型环境建设、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涉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都需要加大力度解决。


在强制性标准落实的过程中,他谈到,要加大宣传、推广、实施力度,加强对专业队伍的培训,发挥强制性标准的刚性作用,“让无障碍环境建设永远成为社会发展中的‘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吕世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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