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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2020年6号(广东省税务局2020年6号公告第六条)


通告指出,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1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前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税务部门提醒,缴费人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业务,可通过以下“非接触”式渠道办理。


企业:电子税务局(企业登陆)-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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