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升监督效力、更好保障基金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2日发布《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办法将自3月18日起施行。
我国养老保险已覆盖10亿人以上,较10年前增长一倍多;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超13万亿元,较10年前增长超三倍。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风险漏洞和安全隐患不可小视。
办法拓展了监督范围,除了社保经办机构、服务机构,还将其他与社保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关的单位纳入监督范围。
办法细化违法情形、明确法律责任,既防范打击社保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欺诈骗保行为,又防范打击社保经办机构和行使审批认定职责部门实施的侵占危害基金的职务犯罪。
办法理顺监督体制,汇聚监督合力,构建以各级人社部门为主体,公安、司法行政、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监督体系。
社保基金是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
人社部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查处,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监制:胡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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