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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防易地建设费用(青海省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今年以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全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服务五大生态板块布局”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致力服务“大西宁”建设,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公益损害问题。该院在履职中发现,西宁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部分房地产工程项目存在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问题。经查,2013年5月和2014年5月,西宁某房地产公司分别对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宁张路某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建筑总面积七十余万平方米,按规定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三千余万元,但截至今年3月该公司仍未缴纳上述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


西宁市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等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积极与西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工作协作,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围绕国有财产保护共同目标同向发力,狠抓落实。西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紧紧围绕检察建议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依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立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项目现场,开展普法教育,下达催缴通知书,要求涉事公司对欠缴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并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该房地产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全额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共计3046.5万元。


文字:西宁市院、省院第七检察部(筹)


制作:李辉


监制:马会平


讲政治 顾大局


谋发展 重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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