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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免税(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财税问答】李某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从大陆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否可以免税?



1、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所得,根据财税字[1994]20号文第二条第八款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后续国发[2013]6号文在“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中提到: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国发〔2013〕6号是一个工作安排的文件,具体实施需要各部门“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才行,否则不能税法的执法依据。)
湖北地税依据该文件,发布了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明确自2013年2月3日起,取消外籍个人股息红利免税政策。除湖北的规定外,目前其他各地没有出台文件执行国发[2013]6号文的规定,后续的废止文件目录中也没有财税字[1994]20号文。
实际操作中,外籍个人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所得,仍然可以免个人所得税。



2、外籍个人与现行税法中提到的非居民个人不是一回事,外籍个人可能是居民个人,也可能是非居民个人。



3、香港身份证共分为两类,分别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居民身份证"。永久身份证所拥有权利比较完善,内地人只有放弃了其内地户口,才能得到永久身份证。而香港居民身份证是仅有在港的居住权。



该问题中,李某只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并非是永久的,代表着并没有放弃内地的户籍,此时是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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