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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微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

这个五一假期有一件大事,也就是《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生效了,这个办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里面的规定可以说影响每个人的利益,只要你也在网上消费,这个办法都会涉及到。







近年来,我国网络交易蓬勃发展,“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快速壮大,为网络经济增添了新的活力,为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主动作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提出推动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核心内容总结起来可归纳为12句话:


1.电商、微商、主播都受办法的约束!


2.想在网络上买卖,无证无照的人不准做!


3.网络经营者需要公示自己的经营主体信息!


4.网络经营者不得随意搜集消费者信息!


5.刷单刷好评这些活动现在是被监管的!


6.不能给消费者强行发广告!


7.不许默认给消费者捆绑服务的选项!


8.不许默认给消费者自动续费!


9.网络直播视频必须保存三年以上!


10.网络免责声明不得侵犯消费者权益。


11.网络交易要做大,必须做好经营信息的统计。


12.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利用本身垄断地位胁迫经营者。




2020年直播的火烧到了酒类流通行业。头部大主播薇娅首次在直播间带货泸州老窖,销量超过1400万元;快手酒仙李宣卓曾三个月内在直播间卖出了60万瓶酒,总成交额逾五千万。而带货主播不懂酒、中低端酒没人卖、劣酒高卖等现象也备受消费者诟病,酒类销售究竟应该如何借力直播提速,这是中国酒类流通行业关注的问题。


再比如,在葡萄酒产品直播过程中,商家或主播为了宣传推介产品,经常会有夸大渲染甚至虚假信息出现,例如“我们这款酒为某知名酒庄的旗下产品”“受到了某位名人的重点推介”“历史最低价”“具有治疗失眠的功效”等,之前由于缺乏市场监管,且直播内容不保存,追溯过程较难,此类话术可以说是“充盈”直播间。未来,此类误导性展示评价也将被严格限制。


《办法》中还提到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


这也意味着,入驻天猫、京东等平台酒类商家,未来会拥有更多的自主经营权,可以自由选择快递,也可以自由选择入驻其他平台而不受当前平台的限制。从以上措施不难看出,对酒类商家而言,社交电商、直播带货会进一步走向规范化,酒行业线上交易将迎来更多利好。







层出不穷的直播带货问题是规范出台的重要原因。有业内人士表示,造成线上产品质量较低的本质原因在于,对规则制定及商家资质的审核都比较松散,此外,在日常管理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无论是社交平台还是传统的电商平台,都属于《电商法》中规定的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角色,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办法》的出台,正面回应了我国当下对于互联网治理的思路。如何切实有效的保障社会创新,有效处理平台、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既是摆在监管者和执法者面前的难题,也值得我们进行不断的思考和探索。希望酒类直播相关经营者能够遵循“技术向善”的原则,谨慎、全面地按照《办法》进行对应的合规工作,确保和树立良好的酒类企业和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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