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1〕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1.00万元。
二、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E0101诉讼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购买数量
在预算资金内共选取一家规范性文件审查服务单位。
五、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六、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照齐全,专职律师队伍强大;
(二)律师事务所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经验,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知识,服务成效显著;
(三)律师事务所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任何涉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受托项目的信息情况及相关资料、保密信息,且在服务期内不得承接与交办项目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业务;
(四)律师事务所提供规范性文件审查服务,遵循平等自愿原则,费用实行包干制,在财政预算资金及合同约定付费标准外不再支付其余任何费用。
七、目标要求
(一)协助具体统筹、组织、协调专家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
(二)协助建立依法行政专家库,组织专家学习、培训;
(三)协助起草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流程;
(四)协助处理专家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过程中的法律事务;
(五) 协助组织专家进行其他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的研讨。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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