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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滞纳金(山西省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比如,在信贷政策方面,《若干措施》指出,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总额不下降。疫情期间,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到期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要及时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期限不低于3个月。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减免房租也是政策选项。《若干措施》指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属地政府也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若干措施》还指出,对参保的全省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至3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全部实行缓缴,缓缴期限为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这些政策措施的执行期,主要针对今年2月和3月两个月,部分到6月份或全年,是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立足帮助企业解决当下最为迫切的问题提出的。下一步,针对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政策,还将再补充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局长李东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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