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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怎么查社保明细(福建税务电子税务局社保缴费查询)


福建小规模纳税人看过来


第一季度按1%缴纳增值税


福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在4月份进行疫情发生后的首次申报时给予优惠政策,从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据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郑元芳介绍,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从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另外,还对以下几种情形免征增值税:一是纳税人在疫情期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的收入;二是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的收入;三是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


同时,为保障我省的小规模纳税人及时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编写了《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操作指引》。在电子税务局的增值税网上申报模块增加了“开具发票信息显示”功能。系统会自动提取小规模纳税人在属期内开具的所有增值税发票的信息,分发票类型和税率显示开具发票的份数、金额和税额,方便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将疫情期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由事中改为事后。对于申报比对不相符的,也不影响纳税人提交申报表,可以方便纳税人实现“非接触办税”,完成纳税申报。


此外,我省税务部门还进一步优化了税收执法方式,对因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免于行政处罚,因疫情因素不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另外,还积极落实了信用修复机制,尽力帮助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更好的信用资产,全力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福建各级财政累计


下达疫情防控资金46.28亿元


截至到3月30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资金46.2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累计下达21.22亿元。


据省财政厅副厅长杨隽介绍,财政部门有力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资金和管理服务需要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从防控和发展两个方面统筹做好支持工作。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方面,及时与医保、人社、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办法,分别对2—6月企业缴纳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下降比例、2—6月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以及2-4月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相关保险费政策给予明确。按照“应退尽退”要求,在无需参保单位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的前提下,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的退费申请,拨付13.36亿元,用于落实2月份企业已缴社保费的退费。


同时,省级财政对列入全国重点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骨干名单的企业,除中央财政贴息以外,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给予贴息支持;对列入我省疫情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在2020年6月30日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四大类企业给予贷款贴息;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出台行业贷款贴息或融资支持政策。


此外,福建还出台13条措施督促各地加快将已发行下达的提前批债券资金共486亿元及时投入到交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水利、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项目。


省医保局批量退回企业单位


缴费60566万元


惠及292874家企业


省医保局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减征缴费的基础上叠加缓缴政策,截止3月20日,全省已有7081家中小企业向医保单位提出缓缴申请,缓缴金额9462万元。


记者了解到,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企业单位从2020年2月起阶段性降低企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截止3月13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除莆田市降至5%外,其余地市降至4%;生育保险费率除厦门市仍按0.7%外,其余降至0.35%;减征期限除南平市减征3个月外,其余减征期为5个月。预计全省企业单位可减轻缴费负担32亿元。


此外,对企业单位已经缴交的2月份保费,由当地医保经办部门,批量退回减征部分的保费,目前全省已批量退回企业单位缴费60566万元,惠及292874家企业。


福建已审批延期


缴纳税款税费合计8.72亿元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省税务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加快办理延期缴税。目前,税务部门基本上在5天内审批办结延期纳税申请。截止3月30日,已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纳税户合计1138户,税费合计8.72亿元。


据介绍,税务部门推出便捷服务组合拳。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自助办、预约办”等,鼓励企业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税费各项业务。据统计,2月1日至3月30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办税超279.1万人次、办理涉税事项超279.5万笔,网上申报率平均达98.93%;通过电子税务局邮寄发票9.63万户次、通过自助终端自取申领和代开发票17.53万户次、通过预约办税达6.56万人次。加快办理延期缴税。目前,税务部门基本上在5天内审批办结延期纳税申请。截止3月30日,已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纳税户合计1138户,税费合计8.72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将以往只针对个别企业的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困难减免扩大至行业性、普惠制减免,实现从“点的到位”到“面的拓展”。优化相关服务措施,明确了在2020年9月30日前不动产出租方都可以提交减免申请、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行“非接触式”办理、可容缺办理减免申请等。截至3月25日,全省税务系统已针对企业核准困难减免事项达1.12万笔,核准金额3.84亿元;针对不动产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19万元。


同时,经过逐户核实,对疫情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截至3月25日,经逐户核实,我省已有94户次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1.46亿元。对生产防疫物资的生产型出口企业,税务系统做到“随到、随审、随办、随退”,加快企业资金回笼。目前,全省一、二、三类出口企业已全面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对第四类出口企业允许先实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待疫情结束后补充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今为止,网上申报率已达100%。截至3月31日,全省税务部门已办理出口退税146.28亿元,退税办理速度在去年平均7.36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提速至平均7个工作日内。


此外,我省税务部门会同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制定了我省《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顶格落实减免政策。在省统计局、人行、证券业协会等部门提供的我省大型企业名单基础上,结合税务部门掌握的相关数据,确定我省适用社保费减免政策对象分类清单。以“减少缴费人事务性负担”为原则,制定明确简洁的退抵费操作流程,及时提供退费相关信息,加快为企业批量办理退抵费。截至3月25日,全省共确定大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3819户,中小微型企业(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约64.96万户,已落实社保费抵减及退费超17.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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