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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营业日期):2020年 至 长期
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准日期:2020年
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2025年
注册资金:1688万(可更改)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所属管理建委:北京市建委
现有股东:2人(可更改)
经营状态:无经营、未申请税控发票
税务:未报到
社保:已开通
银行账户:已开通工商银行(可更改)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更改)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劳务分包;工程咨询;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通讯设备、汽车配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01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0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03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04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 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05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06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07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08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09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10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11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2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3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4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5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5项资质
转让方式
签订转让合同后支付百分之10定金,变更营业执照股东、法定代表人、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后支付80% 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支付10%
建筑业资质承揽范围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1)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4、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三级
1.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2.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其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畜禽养殖业、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粉尘、气态及气溶胶、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污染土壤、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
5、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6、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
7、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2)深度不超过18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或深度不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4)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8、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9、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10、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11、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1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13、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14、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15、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开劳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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