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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工商举报电话(厦门湖里工商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防护品类投诉


主要因疫情致酒精、耳温枪、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需求量激增,部分商家断货,部分商家提高价格出售,消费者在购买举报时有些商家无法及时发货、有的商家价格不合理等因素引发消工商局费纠纷。


机票类投诉


主要是因疫情工商发生,已预订的机票无法按时出行,取消预订时,平台或商家不同意或者要收取手续费致发生消费纠纷。


口罩类投诉


主要由于疫情发是生致口罩需求量激增,电话号码部分商家断货,部分商家提高价格出售,消费者在购买时有些商家无法及时发货、有些商家价格不合理、有些商电话家口罩质量不佳等因素引发消费纠纷。


住宿类退订投诉(98%已办结)


疫情期间,住宿类投诉的消费诉求集中在:预订酒店住宿因疫情原因无法出行,取消住宿预订时,平台或酒店商家不同意或者要收取手续费致发生消费纠纷。针对此类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平台、大型商超的约谈和指导,从源头入手,批量化解消费纠纷,提高投诉处置工作成效,目前此类投诉已办结610件(占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5.4万元。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延伸服务,指导辖区旅游、民宿服务平台主动对全国十万余份涉疫订单予以退订,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举报万元。


【温馨提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疫情防控期间315网购消费警示


疫情当前宅家不出门,网络购物就成为很多消费者购物首选,实体店也纷纷上线交易。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接到一些消费者反映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医用防护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的投诉。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社会各界消湖里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销售存在虚拟性、工商不可预见性、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面对繁多的网络购物渠道,甄选支付方式是第一要务,不要与陌生人直接进行转账交易。疫情防控期间要科学、合理、健康消费,做好科学防护,共抗疫情,特发布315网购消费警示。


消费者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要在网上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在网购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网站。同时,网购时要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信息,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证据。


谨防网络欺诈。不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不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信抽奖、中奖信息,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能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与卖家私下约定交易方式,不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


谨防“微商变危商”。目前,微信朋友圈、QQ群购物等“微商”这种新型交易方式给一些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由于朋友圈的个人之间的买卖属于私下交易,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存在较大隐患。消费者在选择微商购物时,一定要仔细甄别“微商”营业资格信息、个人信息和产品信息,可先从品牌的相关官网了解产品的具体信息,并尽量采取当面交厦门易的方式,仔细验收商品后再付款。


尝试新兴网购渠道始终保持警惕。在支付方式选择上要保持清醒,警惕对方发送的“二维码”“链工商局接”等支付方式,在无法辨认真伪的情况下,宁可失去一个购物机会,也不可贪图“便宜电话号码”或者“方便”多少而随意支付,若发生资金损失,追回可能性极低。


网购商品要在正规的大电商平台网站品牌店购买,收到网购的商品后,要注意查验。如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厦门请保存好发货人信息和快递单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典型案例】


针对涉及疫情防控方面的投诉举报数量多、情况复杂的现状,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投诉举报信息实行分类管电话理,对疫情防控方面投诉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反馈;并将12315投诉平台受理的疫情期间涉嫌哄抬物价、谋取暴利和销售不合格防护用品的举报案件,及时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确保市场消费环境安全有序,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1


假冒“3M”口罩商标


五金经营部


被罚25万元


2020年1月30日上午,根据“厦门市湖里区某五金经营部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的举报线索,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当日予以案源登记并立即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后决定多少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该经营部主要销售劳保用品,如各种手套、各种口罩、绳索、滤网、黑网、无纺布、沙袋等,客户多为各批发店及批发店的下家或者工地。 2018年湖里4月,经营者黄某成从一个上门推销送货的人手中购进一批4个型号(9001和9002不带呼气阀、9001V和9002V带呼气阀)共计4500个印有注册商标“3M”标识的口罩。这些口罩上标明“3M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市田林路222号”,但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核查,该厂名厂址系冒用3M中国有限公司。


同时,执法人员将现场产品照片传给3M公司国内授权人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转授权人上海鸿方知识产权咨询事务所进行辨认,也确认该经营部所销售的3M口罩系假冒3M注册商标的商品。


经查,除现场剩余的100个9002V口罩被执法人员扣押外,其余购进的口罩均已销售完毕。总销售价款8000元,违法经营额8250元,违法所得9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参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和第(十)项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当事人被扣押的假冒3M口罩(型号9002V)4盒,合计100个和空外包装纸盒一个;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是款人民币25万元。


案例2


销售冒牌和“三无”口罩


餐具公司


被罚19.5万元


2020年2月6日上午,根据举报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对集美区灌口镇厦门某餐具有限公司涉嫌经销假冒“飘安”口罩的案件进行现场核查。


该公司主要经营一次性耗材,包括餐盒、筷子、杯子和口罩等。经查,其所销售的“飘安”口罩为白色,包装在无色透明的袋子,袋子上印制有产品名称、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说明和飘安商标等内容。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销售“三无口罩”和经营未以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和厂址的口罩的行为,违法经营额3.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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