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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租房(彰武县公寓)

日前,辽宁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长的1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辽宁省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请点击页面下方的“了解更多”,即可登录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提交您的留言。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一块帮老百姓办事的留言板。


【网民留言】


我是抚顺绿地剑桥三期的业主,我全款买的房子因迟迟没有交工现已退房。但钱款却说要分期打还,没有违约金不说,并且没有给予具体返还期限,只说有钱就会给你打点(总额将近35万,先已返5万)。这种行为也就是欺负我们小老百姓没有能力反抗,你绿地那么大的企业再没有钱也不该克扣我们老百姓钱啊,那可是一辈子攒下的辛苦钱。请领导帮帮忙尽快把钱要回来。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诉求退房款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抚顺绿地公司因暂缓项目建设,部分业主购房后没能按时收到房屋,360户要求退房彰武县、总金额11155万元,其中:已解决68户、退款1532万元,未解决292户、未退房款9623万元。自2015年以来,绿地小区业主通过人民网、省民心网、市民诉求热线等渠道投诉超过600件,到各级信访部门投诉不断(到辽宁省政府集体上访5次、抚顺市政府集体上访11次、抚顺沈抚新城管委会集体上访超过60次)。开发区管委会曾委托市国资委致函上海市国资委帮助协调绿地公司(绿地公司总部在上海)解决相关问题,也未能解决。 您于2017年4月5日通过人民网诉求退房款35万元,经开发区管委会与绿地公司沟通后,绿地公司同意为您退房,但因退房业主较多,需要分批退款。经开发区房产局多次催办,2017年4月30日绿地公司将5万元退房款交付给您。您于6月8日通过人民网再次投诉,要求退还剩余的30万元房款。开发区管委会与绿地公司东北事业部负责人多次沟通后,7月20日绿地公司东北事业部将171万退房款转给抚顺绿地公司,可是该款到账后立即被法院划走。开发区管委会又绿地公司联系,要求重新拨付退房款。目前,绿地公司迟迟不拨付退房款,您诉求返还剩余的30万元房款问题暂时无法解决。 您与绿地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双方违约均有明确的规定。因绿地公司未按期交房违约,按照合同规定应由绿地公司退房款给您并赔付违约金,开发区管委会已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绿地公司违约问题。您表示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但仍希望开发区能够帮助协调解决。开发区管委会将继续与绿地公司沟通协调,想尽一切办法解决此问题。 抚顺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解释说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兴隆堡镇东双庙村腰太平人,我于2016.8月份,找到镇里和村上,要求申请宅基地,村书记说,你符合申请条件,但镇上的领导需要送礼,否则批不了,我拖了几个月之后,给镇上的领导送了礼,可去找村书记时,他还是不批给我。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现在租房住,我该怎么办,农民真是弱势群体,就连最起码,最低的住房公寓保障都没有吗?肯请省领导为民做主,帮我解决住房问题!谢谢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诉求批给宅基地的问题。阜新市政府责成彰武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调查,您系彰武县兴隆堡镇东双庙公寓村村民,从2016年末开始找到镇村两级要求批一块宅基地,镇村两级也对您诉求进行受理。 您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又经镇村两级核查,兴隆堡镇东双庙村么太平屯原有一处宅基地多年前已经被其他村民申请,但该村民并没有建房,被村委会收回。为不使土地荒废,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将该土地承包给新生儿农户种植,2017年底承包到期。当时已经与您进行了沟通,您表示愿意等2017年底承包合同到期后再进行宅基地申请。 接到您此次留言后,兴隆堡镇政府又与您本人进行沟通,镇村两级承诺等该宅基地承包期满后(2017年底),优先批给租房您使用,由您建房。您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幸福!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省长:您好!我们大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从事教育工作的民办教师,如今已是耄耋之年的老者了。目前,我们葫芦岛市彰武县连山、南票、兴城以及绥中等县市区的民师待遇问题(取暖费、丧葬费与遗属费)早已解决了,唯独我们建昌县的民师待遇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敦促一下吧,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民办教师待遇的问题。葫芦岛市政府责成建昌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省政府2006年6月8日印发的《关于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退养民办教师待遇标准为:不低于所在县城内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月基本退休金的三分之二标准,按月发给退养生活费。建昌县严格执行此文件精神,您所反映的连山、南票、兴城、绥中等县市区发放取暖费、丧葬费、遗属费与事实不符。 有关工作人员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您,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我是葫芦岛市绥中县的一位县代表,我所反映的问题是关于绥中县六股河大桥堵车问题,其问题是绥中县交管部门在桥上安装红绿灯,每天都造成了严重的拥堵,这给百姓出行造成了极大的隐患。六股河大桥是102国道的重点桥梁之一,也是沟通绥中与兴城交流的一个大型桥梁,如果大桥坍塌,后果不堪设想,在晚间时段,大车就会更多,严重会造成长时间拥堵甚至会发生车祸。这一问题是我们绥中百姓一个时刻牵挂在心头上的一个问题,希望陈省长协同葫芦岛市交管部门责令绥中县交通警察大队排除其隐患,为我们绥中百姓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大桥堵车的问题。葫芦岛市政府责成绥中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绥中县公安局邀请北京、葫芦岛等行业专家评价组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深入研究,提出具彰武体解决措施。 一、将路口进行合理改造。经过改造后的路口增加转弯半径,使左右转弯车辆通行能力加大,有效缓解路口行车压力。 二、在西桥头十字路口设立一组信号灯,按照各路口的实际通行能力,合理调整信号灯时间,最大限度缩短桥上停车时间。合理设置相关交通标志,明确引导车辆右转弯,进一步减少桥上停车压力。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桥上停车所造成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小,路口通行能力得到大幅提高,车辆通行基本符合现行安全标准。 随着大货车数量急剧增加,给六股河大桥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绥中县公安局交管部门在六股河大桥东桥头又安装了一组信号灯,合理调整信号灯时间,通过六股河东西两端的信号灯的时间差配合,基本杜绝了六股河大桥桥上停车行为。 有关工作人员已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幸福!


【网民留言】


我是沈阳浑南区银卡路沿海赛洛城小区B13号楼居民,该楼盘2016年初交房,楼下进户门、门禁卡、可视电话全都完备。因原美佳物业经营不佳,在没有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今年初换成万科物业。自从万科物业接管后,就把B13楼下进户门给封上,开始的说词是冬天风大,怕影响电梯,后来又说是消防门不能打开,再后来又说为了防止生人进入保证封闭式管理,总之,就不不给开。经查,该门按照设计图纸就是进户门,就算竣工后改变用途变成消防门,按照消防法也不应该锁上啊。物业的答复是没有上锁,是用烟感器上的锁。我们居民自发多次用烟头试验,根本打不开!试问一旦发生火灾,我们怎么办?请省长给予关注,确保百姓生命安全。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小区入户门封闭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沿海赛洛城小区B13号楼位于浑南区天坛南街8-18号,原小区物业公司为美佳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017年2月3日物业服务企业变更登记为深圳市万科美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沿海赛洛城小区为封闭小区,经查阅设计图纸核实,您反映的B13楼“进户门”实为小区消防门(即消防烟感门),紧临消防步梯, B13楼面向园区内另外设有单元门。万科美佳物业公司接管之前,B13楼消防烟感门破损不能锁闭,加之B13楼位置临街,业主为节省路途,利用此门频繁进出,甚至非园区人员也可通过此门随意出入园区。鉴于小区内发生过入室盗窃案件,万科美佳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后,对B租房13楼临街消防烟感门进行了维修,消防部门也已对该门进行过消防验收。消防烟感门只有在火灾发生时才会自动开启,平时处于封闭状态,因而不存在您反映的入户门封闭问题。 浑南区工作人员已将情况向您解释说明,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幸福!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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