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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汉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孩子入户籍派出所遭遇门槛 事发寿县


公安局:执行卫计委《文件 》 卫计委:《文件 》早已作废


反映:回乡办理孩子入户遭遇门槛


在寿县公安局门口,记者见到了陈德轩。据介绍,他是寿县安丰镇村民, 一直在外创业,由于忙于生计,多年未回家乡,两个孩子都没有计划生育准生证明。 当前,大孩子即将到了入学年龄, 办理户籍时间已经是燃眉之急。


今年6月15日下午,陈德轩夫妻俩携带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到妻子户籍所在地,安丰塘镇派出所为孩子办理入户,遭户籍民警拒绝。拒绝理由是根据寿县县政府文件,在寿县范围内给小孩入户口,必须出具由乡计生委和村委会加盖公章的《新生儿出生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户籍民警强调全国只有寿县和其它地方不一样,在寿县范围内办理小孩入戸就必须要有这份表格”户籍民警对陈德轩强调说。


探访


寿县公安局:执行寿县卫计委《文件》


在寿县政务中心公安局窗口,户政科的的甘警官接待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当事人陈德轩离异再婚有了两个孩子,一个6岁(男孩),一个1岁(女孩),是否可以正常办理入户?”


甘警官:按照政策,当事人的两个孩子都符合计生入户政策。


记者:“他在基层派出所办理入户遇到难题,派出所户籍警说局里规定,请问有什么规定 ?”


“我们公安机关属于双重管理,一个是上级公安机关,还有一个是当地党委政府。 2007年,县里发了一个文,要求新生儿入户必须填写一份《新生儿入户审批表》,然后公安机关才能办理入户手续。这个政策已经执行了多少年。 ”甘警官说, 公安机关 也想把前置政策取消,但是因为县里的阻力太大了。如果取消这项政策,寿县财政收入的计生项目就没办法征收。


寿县卫生委:社会抚养费和入户挂钩早已取消


在寿县卫计委,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康接受了采访。


“以前,县里的确要求社会抚养费和入户挂钩;现在,这一规定已经取消了。”王晓康说,你违反计划生育了,我们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做问话笔录后根据情况再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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