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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会计继续教育)


据河南省教育厅10月29日消息,河南省教育厅近期答复省人大代表张绍敏“对普通高中教育实行免费政策”的建议称,现阶段实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国家在否定部分省份实施12年乃至15年义务教育的做法后,对擅自拉长义务教育年限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督促部分已实行普通高中免费地区抓紧整改。


河南省教育厅在答复中表示,现阶段实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一是不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法》明确“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普通高中教育未包含在义务教育阶段内,不是所有适龄青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按照现行教育管理体制,普通高中实行“政府、受教育者家庭和社会合理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因而普通高中执行收费政策。


二是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不符。《意见》明确提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实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与《意见》要求不符。


下一步,河南省教育厅将积极会同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督促指导市县结合本地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需求以及财力水平,因地制宜地制定普通高中总体发展和布局规划,切实履行资金投入主体责任,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和成本分担机制,保障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充分发挥省级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引导市县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普通高中投入,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不断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水平。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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