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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公司的小车使用性质非营运(租车费用)

暑期旅游季到来,出行需求大幅增加,来厦游客明显增多,性质许多市民游客会选择“租车自驾”这个新兴方式。近期,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加大对机场、客运站、动车站等客流密集区域的巡查力度,接连在邮轮中心码头、大嶝岛一带等查获多部无证租赁车辆,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邮轮码头路边交车,一查竟是“无证租赁”

7使用月8日上午,直属大队执法人员在一次巡查过程中,查获一部正在路边交接驾驶证的无证租赁车辆。当时,执法人员看到有一部轿车停在了执费用法车前面,一开始,车内仅有驾驶员一人。但过了一会儿,走来另一位年轻的小伙并公司与驾驶员交谈起来,这引起了执法人员警觉——“这车是否是有涉及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呢?”执法人员按兵不动,继续观察。



又过了几分钟,执法人员看到这名年轻小伙掏出租车一本驾驶证,递到驾驶员手中,而驾驶员也拿起手的机正要拍照。执法人员立马意识到这应该是部租赁性质车,随即上前对这两人进行询问。


经核查,这名驾驶员曾某是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员工,当营运天他与其中一名承租人卢某,约费用定驾车到邮轮中心码头进行交车。而据执法人员后台数据核实,该汽车租赁公司并未取得相关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资质,但却偷偷做起违规租车的小车业务。



而据承租人卢某坦言,其是前一天通过营运支付宝里的“悟空租车”向该汽车租赁公司租用该车,110元一天的租金已通过支付宝支付给该公司。为避免承租人蒙受损失,执法人员责令该租赁公司现场向承租人卢某退回相关租金。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一经查实,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相关责任主体将被的交通执法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处罚。



5天行驶上千公里,“看世界”之前应先确保车辆合规

2021年7月7日,市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在滨海东大道巡查时发现,前方有一部车辆车身喷有汽车租赁的标识。但执法人员通过后台使用系统查询,未查到该车的租赁证。当非场,执法人员通过车上喊话器,引导司机靠边使用性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司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于五天前在泉州通过手机ap非p客户端租用该车,租用时间5天,租用费用总计886元。而车内的行驶证件显示该车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并非是有正规手使用性续的租赁车辆。



在询问过程中,这名大学生还表示,他租用这部车是为了从泉州开到广州去旅游,今天是载同学到厦门租车来上班,之后打算就把车归还到停车点。执法人员粗略算了一下,5天时间里这部未取得租赁许可的车辆跨了多省市,行程达到上千公里,小车这样不仅对于司机及乘客,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都是存在安全隐患的。


目前,该车所属企业因是第三次在厦门地区存在使用未取得《租赁汽车证》的车辆从事租赁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裁量权规定,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处予的17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的处罚。







执法人员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出发之前得先擦亮眼睛,仔细确认租车公司是否有正规租赁资质,并可从租赁车辆的行驶证上“车辆性质”一栏核实是否为合规租赁车辆,从而确保自身的出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通讯员:林俊亮、李登辉、傅秋公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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