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唐山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唐山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中心)

速读


唐山市将停征市本级4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停征市本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唐政字〔201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和我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意见》的安排部署,聚焦打造“四最”唐山品牌,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根据《河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1〕8号)相关精神,我市停征市本级普通中专及大中专院校招生费等四个河北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具体如下:


一、停征的收费项目


教育2项:普通中专及大中专院校招生费和教育干部培训费;公安1项:养犬管理服务费;财政1项:收费票据工本费。


二、停征时间


此次我市停征的市本级4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三、经费保障


停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影响依法履行职责。


各县(市、区)可参照市本级的做法,研究本地区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工作。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