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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方法中成本加成率(转让定价方法中的成本加成法,其公平成交价格)

一、单项选择题


1.境内甲公司在A国有一分支机构,2019年甲公司境内所得100万元,A国分支机构亏损160万元。则分支机构的亏损额中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的是(B)万元。


A.0


B.60=160-100


C.100


D.160


【答案】C


【解析】如果企业当期境内外所得盈利额与亏损额加总后和为负数,则以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额(160万元)超过企业盈利额(100万元)部分的实际亏损额(60万元),按规定的期限进行亏损弥补,未超过企业盈利额部分的非实际亏损额(100万元)仍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2.境内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30万元。2019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B)万元。


A.25


B.35=(100 160)×25-30


C.55


D.65


【答案】B


【解析】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60×25%=40(万元)>在境外实际缴纳税额30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40-30=10(万元),2019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5% 10=35(万元)。


3.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乙国投资设立了B公司。乙国政府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乙国政府为鼓励境外投资,对B公司第一个获利年度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A公司当年获得B公司分得的利润600万元。A公司当年取得境内所得1000万元,按照饶让抵免法,则A公司当年实际在我国应纳企业所得税为(C)万元。


A.175


B.220


C.250=(1000 600)×25%-150


D.345


【答案】C


【解析】抵免限额=600×25%=150(万元);境外饶让优惠视同纳税=600×30%=180(万元);


150万元<视同纳税180万元,可抵免150万元;


A公司当年实际在我国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 600)×25%-150=250(万元)。


4.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的下列情形中,视为有关联关系的是(C)。


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15%,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15%


B.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0%,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0%


C.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


D.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10%,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10%


【答案】C


【解析】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的,可以视为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有关联关系。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5.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管理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受益所有人的是(D)。


A.对所得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B.对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C.对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D.代理人


6.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D)日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  )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A.20;10


B.30;20


C.30;30


D.60;30


【答案】C


【解析】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7.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形、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的转让定价方法是(B)。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B.再销售价格法


C.成本加成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


D.交易净利润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以及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利润分割法(通常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8.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5年内实施跟踪管理。在跟踪管理期内,企业应在跟踪年度的次年(C)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跟踪年度的同期资料。


A.3月31日


B.5月31日


C.6月20日


D.6月30日


【答案】C


【解析】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5年内实施跟踪管理。在跟踪管理期内,企业应在跟踪年度的次年6月20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跟踪年度的同期资料。


9.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C)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A.1个;4000万元


B.2个;1个亿


C.3个;4000万元


D.3个;1个亿


10.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正式对外签署(A)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  )个协定已生效,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A.107;100


B.108;99


C.105;98


D.110;97


11.境外投资者按照规定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A)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A.1


B.2


C.3


D.5


【答案】C


【解析】境外投资者按照规定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3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12.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D)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A.7


B.15


C.30


D.60


【答案】A


【解析】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7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二、多项选择题


1.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同时具有以下(ABC)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A.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


B.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C.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D.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



2.税务机关应当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的类似安排为基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调整方法包括(BCD)。


A.对安排的部分交易重新定性


B.对安排的全部交易重新定性


C.在税收上否定交易方的存在


D.对相关所得、扣除、税收优惠、境外税收抵免等重新定性


【答案】ABCD


【解析】税务机关应当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的类似安排为基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调整方法包括:


(1)对安排的全部或者部分交易重新定性。


(2)在税收上否定交易方的存在,或者将该交易方与其他交易方视为同一实体。


(3)对相关所得、扣除、税收优惠、境外税收抵免等重新定性或者在交易各方间重新分配。


(4)其他合理方法。


3.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的情形有(BCD)。


A.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


B.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C.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


D.未按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4.中国居民企业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满足规定条件的,可免于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所得,下列属于规定的条件的有(ABC)。


A.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


B.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


C.年度利润总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D.年度利润总额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答案】ABC


【解析】中国居民企业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所得:


(1)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


(2)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


(3)年度利润总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知识点】特别纳税调整:转让定价、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


5.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的有(AB)。


A.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B.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C.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D.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6.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的有(DAB)。


A.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B.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C.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D.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答案】ABD


【解析】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7.下列关于同期资料管理的相关时限要求符合规定的有(ABCD)。


A.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


B.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


C.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


D.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15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答案】ABC


【解析】选项D: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8.境内单位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时,无须办理和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的有(ACD)。


A.外汇指定银行自身对外融资支付的利息


B.我国县级政府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


C.境内个人境外旅游因私用汇


D.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答案】ACD


【解析】选项B: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无须办理和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9.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有(ABDC)。


A.缔约对方政府


B.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


C.缔约对方居民个人


D.被缔约对方政府直接持有100%股份的公司


【答案】ABCD


【解析】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1)缔约对方政府;


(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


(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


(4)申请人被第(1)至(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


10.下列关于税收情报保密的规定中,说法正确的有(AB)。


A.机密级情报保密期限一般为30年


B.税收情报应作密件处理


C.税收情报事项涉及偷税等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应确定为绝密级


D.税收情报在诉讼程序中作为证据使用时,税务机关应根据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向法庭申请不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答案】BD


【解析】选项A:绝密级情报保密期限一般为30年,机密级情报保密期限一般为20年。选项C:应确定为机密级。


【知识点】情报交换的保密规定


1.税收情报一般应确定为秘密级


2.属以下情形的,应确定为机密级:


(1)税收情报事项涉及偷税、骗税或其他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2)缔约国主管当局对税收情报有特殊保密要求的


3.税收情报事项涉及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应确定为绝密级


4.税收情报的内容涉及其他部门或行业的秘密事项,按有关主管部门的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提示】对于难以确定密级的情报,主管税务机关应逐级上报总局决定


11.下列各项中,属于BEPS行动计划的有(ABCD)。


A.混合错配


B.有害税收实践


C.数据统计分析


D.强制披露原则


BEPS十五项行动计划包括:(1)数字经济;(2)混合错配;(3)受控外国公司规则;(4)利息扣除;(5)有害税收实践;(6)税收协定滥用;(7)常设机构;(8)无形资产;(9)风险和资本;(10)其他高风险交易;(11)数据统计分析;(12)强制披露原则;(13)转让定价同期资料;(14)争端解决;(15)多边工具。




三、计算题


1、中国居民企业A企业,对境外乙国企业B3企业持股比例为80%,B3企业对境外丁国企业C3企业持股比例为15%。2017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丁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C3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1400万元,享受抵免后在丁国实缴企业所得税400万元,不考虑其预提所得税,C3将50%的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B3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3600万元,享受抵免后在乙国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将全部税后利润进行了分配。


(3)A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中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1.下列关于A企业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C)


A.B3企业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B.符合间接抵免条件中的持股比例要求大于20%


C.C3企业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D.符合间接抵免条件可按规定享受抵免优惠


【解析】C3企业不符合间接抵免条件,因为单层持股15%<20%。


62.B3从C3分得的股息缴纳预提所得税(C)万元


A.75


B.15


C.7.5=(1400-400)×10%×50%×15%


D.0


【答案】C


【解析】C3企业净利润=1400-400-0=1000


B3从C3分的股息=1000×50%×15%=75万元


B3从C3分得的股息缴纳预提所得税=75×10%=7.5万元


63.A从B3分得的股息间接负担的可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是(B)万元。


A.474


B.480=(592.5 7.5 0)×80%


C.500


D.574


【答案】B


【解析】A从B3分得的股息间接负担的可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592.5 7.5 0)×80%=480万元。


64.来自乙国所得的全部可抵免税额是(C)万元。


A.0


B.240


C.480


D.720


【答案】D


【解析】B3企业净利润=3600-592.5-7.5=3000万元,A从B3企业分得的股息=3000×80%=2400万元,来自乙国所得的全部可抵免税额=(直接缴纳)2400×10% (间接负担)480=720万元。




2.我国居民企业甲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



2019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800万元,丙企业将部分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在A国计算税额抵免时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1000万元,其中来自丙企业的投资收益为100万元,按照12%的税率缴纳B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乙企业在A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的税额180万元,乙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甲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中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述居民企业可适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额范围。


(2)判断企业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并说明理由。


(3)判断企业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并说明理由。


(4)计算企业乙所纳税额属于由企业甲负担的税额。


(5)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


(6)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


(1)居民企业可适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额范围是居民企业境外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款


(2)企业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不能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居民企业甲持有A国企业乙50%,A国企业乙持有B国企业丙30%的股权,间接持有股权15%<20%,所以不能适用。


(3)这里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理由:第一层: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本题境内企业甲直接持有企业乙的股份超过20%,可以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


(4)企业乙的税后利润=1000-180-12=808;


应由企业甲负担的税款=(180 20)×(808×55%÷808)=96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 符合规定的由本层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5)企业甲取得的境外所得总额=808×50% 96=500


企业甲取得境内外所得总额=500 2400=2900万元


企业甲总应纳税额=2900×25%=725万元


抵免限额=725×500÷2900=125


(4)企业甲境外缴纳税款总额=96 808×50%×10%=136.25万元>抵免限额125万元


因此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为125万元。




2019年税法(二)试卷(二)


(一)我国某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一家分公司,在乙国设立一家持股80%的子公司,2018年该企业申报的利润总额4000万元。相关涉税资料如下:


(1)甲国分公司按我国税法确认的销售收入300万元,销售成本500万元;


(2)收到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1900万元,子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子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全部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5%。


(注:该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无纳税调整金额,境外已纳税额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1.2018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可抵免税额是(C)万元


A.500


B.800


C.900=1900÷(1-5%)×5%


D.1100


乙国子公司税后利润=[1900÷(1-5%)÷80%]=2500万元


境外所得=2500 1000=3500万元


可抵免税额=直接缴纳 间接负担税款


直接缴纳税款=1900÷(1-5%)×5%=100万元


间接负担税款=1000×80%=800万元


62.2018年该居民企业来源于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D)万元


A.1700


B.1800


C.2600


D.2800=1900 800 100


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母公司得到的股息1900 母公司股息已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800 预提所得税100


63.2018年该居民企业子公司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是(D)万元


A.425


B.450


C.650


D.700=(1900 800 100)×25%


【解析】该居民企业子公司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


【知识点】我国税收抵免制度


境外所得3500×80%×25%=700万元<900万(已缴纳税款),取小作为抵免限额,境外交了900万元,不需补税。


64.2018年该居民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是(C)万元


A.525


B.575


C.1000=4000×25%


D.1200


【解析】该居民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4000×25%=1000万元。甲国分公司的亏损不得在境内或者乙国的所得中弥补;乙国子公司投资收益抵免限额<可抵免限额,不需要在我国补税。


【知识点】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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