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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税务局公务员体检公告(2020国考吉林省税务局体检名单)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就体检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考生除严格按照2020年6月8日发布的《2019年度大连市各级机关(含法检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要求参加体检外,请下载调整后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填写时不得漏项,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考生若无此表,不得参加本次体检。因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5月30日以来,有北京市丰台区,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道,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林校路街道、高米店街道、西红门(地区)镇旅居史的考生,须在指定隔离宾馆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月30日以来,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的考生,须在指定隔离宾馆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月30日以来,接触过上述两个市场相关人员的考生,实施14天“一人一间”居家隔离。达不到“一人一间”隔离要求的,须在指定隔离宾馆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考生均在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首次核酸检测要尽快开展,第二次核酸检测要在解除隔离前开展)。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凭绿码正常通行。


3.来自湖北省、牡丹江市、吉林市的考生,仍按照《体检公告》要求提前来连进行隔离和相关检测。


4. 持“黄码”的考生,实施“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达不到“一人一间”隔离要求的,须在指定隔离宾馆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持“红码”的,须在定点医院诊治或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吉林省(除吉林市)的考生核酸检测报告,不再要求必须由大连市医疗机构出具。


6.因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发生变化,请密切关注辽宁省和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咨询电话: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 0411-82758004


西岗区疾控中心 0411-83642225


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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