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企业都开始进行汇算清缴了,在进行申报纳税时,企业的税收怎么这么高?企业这一年都是正常经营,利润也没有多少,怎么纳税时税收这么高呢?
很多企业都有类似的情况吧?老板和财务人员心里也明白,企业税负高最大的问题在于企业账面利润比实际利润高。主要是由于企业在发生业务时,有一些发票是没有拿到的,无论是增值税发票,还是企业所得税发票,都存在短缺的问题。但现在也没有办法从合作的企业那拿到了,该怎么办呢?
最好的办法还是通过税务筹划来解决。税务筹划主要利用到的是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合法合理的为企业节税!
举一个案例
一家贸易公司年销售额2000万,材料成本500万,工资、租金、广告等成本300万。
正常纳税,该公司应缴纳:
增值税:(2000-500)*13%=195万
附加税:195*12%=23.4万
企业所得税:(2000-500-300)*25%=300万
总计:195 300 23.4=518.4万
这么算下了,企业税负达到40%,这还是在正常取得发票的情况下,若出现缺票情况,企业的税负还会更高。
企业要怎样来做税务筹划,解决企业的税负问题?
对于上述公司,我司建议的解决方案是通过税务筹划来解决:
增值税建议通过有限公司返税解决,企业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一家采购平台公司,园区平台公司从供应商处拿货,经过提价,再卖给主体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将企业的税收和利润都留在园区,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节税。
增值税合理节税的方式为有限公司返税
- 增值税:地方留存50%,返还地方留存部分70%-90%;
企业缴纳195万的增值税,可以返还:195*50%*70%=68.25万。
-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返还地方留存部分70%-90%;
企业缴纳300万的企业所得税,可以返还:300*40%*70%=84万。
相对来说,企业所得税节税效果不是特别明显,所以企业所得税一般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10%,按五级累进制计算,根据开票额个税在0.5%-2.1%,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不高于3.16%。
就如上述企业利润在1200万,可以在园区内新设个人独资企业,将主体公司的一些部门分在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是咨询类,服务类等企业,两者通过业务合作,将主体公司的业务分流到个人独资企业,这样就可以将利润留在园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利润1200万,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开票额不能高于500万,所以可以选择3家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一家400万。开票给主体公司,那么一家个独的税收为:
增值税:400*1%=4万
附加税:4*6%=0.24万
所得税:400*10%*30%-4.05=7.95万
合计:4 0.24 7.95=12.19万
三家个人独资企业共计:12.19*3=36.57万
也即是说,1200万的利润,300万的企业所得税,仅用36.57万就解决了税收,节税效果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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