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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代办(北京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在哪儿办)





申报主体与资格条件




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朝阳区进行市场监管、统计、税务注册且实际办公,取得《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销售和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的实体书店。




申报条件




1、书店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米(新开办书店不少于100平米),其中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50%;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20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




2、“三进”实体书店(校园、商场、园区新入驻实体书店)还需满足下列相应条件:




校园书出版物店:开办在中央部属在京高校和市属高校内许可证的实体书店。


商场书店:开办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商业综合体内的实体书店。


园区书店:开办在2020年评审认定的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内的实体书店。




有如下情况的均不在扶持范围:


申报扶持项目的实体书店两年内曾受到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处罚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申报扶持项目的实体书店申请扶持资金时经营存在异常的;


申报材料中存在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





支持方向




1.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零售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弘扬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朝阳文化内涵;




3.符合朝阳区功哪儿能定位和区域布局;




4.积极参与政府主办的公共文化活动,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




5.经营模式新颖,多业态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实现跨领域、跨行业发展,探索馆店结合、场代办店结合、院店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积极拉动新消费;




6.在环境布置、装饰设计、图书陈列、管理服务、衍生品开发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艺术性、主题性、专业北京性和学术性突出;




7.举办的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读者认可、成效显著;




8.重点服务周边社区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9.注重社会效益,彰显社会责任,建立公益性文化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





支持范围与标准




根据扶持对象不同,给予相应资金奖励或补贴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支持项目,所有类别不能重复报。




实体书店市级配套奖励


对获得2020年度市级扶持资金的实体书店,给予不超过市级资金30%的匹配性资金奖励。




实体书店运营支持


1、新开办实体书店补贴


一般补贴:对2020年度在朝阳区内新开设的、经营规模100平方米以上的实体书店,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补贴金额不超过其设计、装修总投入的30%。在低于全区万人拥有北京实体书店指标的街乡开设实体书店的,对其补贴比例适当上浮,不超过书店设计、装修总投入的50%。以上补贴数额许可证最高不出版物超过60万元。




“三进”补贴:对2020年度在朝阳区校园、商场、园区内新开设的、经营规模100平方米以上的“三进”实体书店,按其书店设计、装修总投入的50%。以上补贴数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持续运营奖励:对2019年1月1日以前开业的实体书店,目前拥有一定的运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能持续经营、积极参与或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特别是形成品牌连锁的实体书店,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支持。




3、融合发展奖励: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门店环境进行升级改造、创新经营发展模式、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与区图书馆合作建设“朝阳城市书屋”的实体书店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3日前




申报材料清单




请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完整填报材料,申报材料模板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2021年度朝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材料,纸质版资料胶装代办后(一式两份)于12月3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经营0)提交至朝阳区新闻出版局(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大厅二层208室),电子版于12月3日前以“申报方向 申报单位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hubandianying@bjchy.gov.cn。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




2.申报单位申报的实体书店开业时间以首次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




3.申报单位获得2020年朝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在金融合发展奖励类扶持的实体书店,本次不能申报融合发展奖励,否则不再资金支持;




4.申办报单位朝阳为分公司等情况的,无法出具办2020年审计报告需提供总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




5.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安全等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记录完备,安全设备齐全有效零售;




6.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申报,不得虚报、瞒报,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方式

哪儿



胡淑娟:84681852


冯映:84681136




附件




附件1:申报指南


附件2:基础申报材料


附件3:市级配套奖励专项申报材料


附件4:新开办补贴专项申报材料


附件5:持续运营奖励专项申经营报材料


附朝阳件6:融合发展奖励专项申报材料




附件下载: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021年11月26日




http://www.bjchy.gov.cn/dynamic/notice/8a24fe837d591d0a017d59c205a800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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