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股权投资企业的行业类别(行业类别分类最新)


为此,周燕芳提出三大建议:建立险资股权投资指引制度,明确行业负面清单;设置差异化的股权投资监管比例,逐步向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慎监管模式转变;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处罚措施。


问题: 险资投资股权项目审批机制存在两大问题


为鼓投资企业励保险资金有序地进行股权投资,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和价值投资的作用,2010年原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实际需要,调整放松部分限制,在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合规的前提下,适度降低股权投资门槛,扩大投资范围。目前保险公司进行非重大股权投资和投资基金投资的,在签署投资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银保监会报告即可。但对拟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股权或者与保险业务相关企业实施控制的重大股权投资,仍需要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核准。


不过,周燕芳指出,类别目前保险资金投资股权项目审批制度存在两大主要问题。一方面,核准制需要提交的材料较多,需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准备,并且审批流程长,经常需要半年至一年的时间。现在经济发展变化较快,经过长时间的审批等待,很可能会错过拟投行业项目的机会窗口,影响项目投资效率。另一方面,重大股权投资使用的是自有资金,非保险责任准备金。在保证偿付能力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市场状况进行自我调整,动态平衡市场风险,自负盈亏。


建议: 建立险资股权投资指引制度


“险资股权投资既要满足收益要求,又要兼顾社会效益,在追求投资回报的同时要充分注重对环保、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为此,周燕芳建议,借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建立股权投资指引目录,行业根据股权投资的行业,从社会公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投资风险四个角度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在这三个类别下再进行细化,建立具体详尽的评估标准,对险资股权投资行为进行评价。


对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股权的养老、医疗、汽类别车服务等国家大力支持企业的股权投资,可以取消核准,采用报告制度,简化流程,提高投资效率。


建议: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可设置差异化的股权投资监管比例,的逐步向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慎监管模式转变,是周燕芳提出的第二大建议。


她建议,股权投资可参考权益类资产配置相关要求,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设置差异化的股权投资监管比例,对各项投分类资能力都比较强的保险公司,可以适当放开资产监管比例,由保险公司自主决定股权投资的数额和比例,简化股权投资审批流程,赋予保险公司更多自主投资权,提高监管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同时,她还建议,要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从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资金运用比例监管转变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公众公司式监管,充分披露分类保险公司的投资信息,以揭示投资风险,为市场参与者营造充分信息的市场环境,提高投资透明度,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慎监管制度,实现全方位的监管。强化投资者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意识,变行政主导为市场调节,形成适应并能够指导险资股权投资发展的动态型自我监管模式。


建议: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周燕芳还建议,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处罚措施。


“保险投资企业资金股权投资监管的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投最新资行为的处罚普遍存在着处罚程度规定不明确、处罚力度轻、民的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她建议,要系统地整理和总结现有的惩罚措施,以违法违规投资股权标的大小为依据,对违法违规程度加以区分,针对不同程度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此外,她还建议,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一方面,继续贯彻机构和个人双重处罚制,目前对于违规使用保险资金侧重于对保险公司的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足,可以通过增加相关责任人罚金的处罚方式提高违法成本,加强监管的威慑力。另一方面坚持纠罚并重,对存在重大风险最新隐患的投资行为或故意规避监管的投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对其进行处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