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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行业类别及代码(行业分类及行业代码)

公上海市司代码:603165 公司简称:荣晟环保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该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牛皮箱板纸、瓦楞原纸等再生包装纸产品以及瓦楞纸板的生产制造,处于造纸产业链的中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属于C22造纸和纸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2造纸和纸制品业”大类下的“C222造纸”种类,具体细分为“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造纸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关系到国家的经济、文化、生产、国防各个方面,在国民经济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伴随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造纸行业也逐步经历着从早期的产能分散、工艺粗放式生产向集约型发展模式的过渡。中国成为全球纸品产销大国,造纸总产量和消费量已经跃居世界首位。


造纸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供需决定纸价和利润,对资源依赖度较大,市场集中度低,具有技术密集、劳动密集、资金密集以及规模效益的产业特点。它的经营模式为从上游采购废纸、木浆等原材料,生产成原纸产品后销售给印刷、包装等下游企业,由其加工成最终产品后面向各类消费行业,产业链表现为“制浆-造纸-加工”。


2021年造纸行业面临着的机遇和挑战,疫情下的中国国际关系,“十四五”规划的新发展、造纸行业的“双碳”目标,以及严峻的资源、能源短缺问题,加快了造纸工业转型升级的步伐。纸价急涨快跌成为造纸行业的常态,环保压力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使得行业门槛逐步提高,部分纸企保持着高速扩张的态势,产能加速集中。受废纸零进口政策影响,造纸原料紧缺的矛盾更显突出,国废采购竞争更激烈。为引导造纸制造行业健康、良好、有序地发展,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的颁布有助于推动业内企业的信息化进程、品牌建设、工艺绿色环保化等,以及规范行业市场竞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2021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实施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改造,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明确了我国造纸行业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国内纸企响应国策号召,持续提升创新驱动和技术进步能力,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积极布局绿色生产产业链,加快调整步伐。


1、主要业务


公司以再生纸生产为龙头,集废纸回收供应、热电联产、再生环保纸生产、纸板纸箱制造于一体,主要产品包括牛皮箱板纸、高强瓦楞原纸、瓦楞纸板和蒸汽等,核心产品为牛皮箱板纸、高强瓦楞原纸和瓦楞纸板三大类包装纸板。


牛皮箱板纸和瓦楞原纸主要用于制作瓦楞纸板,牛皮箱板纸作纸箱的面、底和瓦楞隔层,瓦楞原纸作纸箱的瓦楞芯层,可以起到增强纸箱抗压能力和减震缓冲的作用。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采取集中统一和标准化的采购模式,自主采购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公司建立了包括使用部门申报、采购合同签订制度、采购操作程序、原材料入库和出库制度以及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等在内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每年年末根据当年的生产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进而制定下一年度的采购总量和使用计划,并细化到月度采购计划;每个月再根据生产需求、库存情况和价格趋势进行一定的调整,同时制定相应的周计划。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原材料库存管理制度,规定重要原材料废纸库存可以保证5-10天生产经营,原煤可以保证7-10天左右的库存量,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适当增加或减少。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根据营销部提供的市场预估报表,依据实际订单,结合往年同期销售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公司会向重点客户提供生产计划安排,根据客户订单等反馈进一步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经批准后,将计划下发到供应、财务、仓库、质检、生产等相关部门。另外,公司也根据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生产少量常规产品作为库存,以提高产品的交货速度。


公司的瓦楞纸板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公司属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集中供热企业,根据用热企业的需要和公司内部生产需要安排蒸汽和电力生产计划。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直销业务的具体销售流程为:


3 公代码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460.38万元,同比增长42.42%,实现营业利润27,665.47万元,同比增长10.64%,实现利润总额27,650.47万元,同比增长10.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41.68万元,同比增长22.64%。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销售原纸610,490.01吨,同比增长17.61%;


2、报告期销售纸板13,065.7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及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立信是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25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2276人、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7)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7家,主要行业涉及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近三年从业情况:


注:类别以上信息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5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类别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整体质量合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平湖市民星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星纺织”)、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农商行”)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资金存贷款业务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民星纺织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与平湖农商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中,存款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不含业务保证金),贷款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董事冯荣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对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以确保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与民星纺织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代码元


2、 公司与平湖农商行的关联交易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民星纺织、平湖农商行之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民星纺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民星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09日


住所:平湖经济开发区兴平四路1688号


法定代表人:谢祥荣


注册资本:1160万元


经营范围:印染;制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销售:纺织原辅材料;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民星纺织公司股东谢永祥系公司监事朱杰之岳父,持有该公司25%股份。民星纺织多年前即为公司蒸汽用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民星纺织品构成关联方,公司向民星纺织销售蒸汽、代民星纺织处理污泥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平湖农商行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注册资本:60721.8026万人民币


住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18号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行业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公司持有平湖农商行3.0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长冯荣华先生兼任平湖农商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平湖农商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分类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民星纺织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民星纺织之间的交易是公司为民星纺织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服务等。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公司与平湖农商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平湖农商行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平湖农商行办理资金存贷款业务。


上述关联交易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对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券商及其他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符合公司安全性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委托理财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9,516.78万元,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调整后,公司能够更加灵活选择短期理财品种,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3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1日(星期五)至04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12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分类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冯荣华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荣霞女士


财务总监:沈卫英女士


独立董事:黄科体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1日(星期五)至04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办


电话: 0573-85986681


邮箱: rszyzhengquan@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3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通过通讯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长陈雄伟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监事朱杰先生已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7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公告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之“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晟包装”),并将本项目投资建设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以及货币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向嘉兴荣晟包装实缴出资,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


● 本项目变更后将以公司向嘉兴荣晟包装增资的方式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增资手续、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和签署募投项目实施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 本项目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9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326,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4,236,792.45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ZF1062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计划如下:


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已与2021年10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根据造纸包装行业的发展需求,公司包装板块业务集中在嘉兴荣晟包装,客户资源丰富,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推进包装板块的产能扩张进度,公司拟将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并将本项目投资建设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嘉兴荣晟包装实缴出资。本次变更是公司对项目管理、业务发展定位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也有利于提升子公司包装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嘉兴荣晟包装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为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并且整体产能不变,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未发生变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本次“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需要和资源配置要求做出的必要调整。上述变更总体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内容及,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变更具体如下:


三、向嘉兴荣晟包装实缴出资的相关情况


(一)嘉兴荣晟包装的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开发区镇南东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底止)。 制造、加工、销售:纸盒、纸板箱及纸制品、塑料盒、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嘉兴荣晟包装2021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具体出资方案


公司拟将本项目投资建设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嘉兴荣晟包装实缴出资。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本项目投资建设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市场价值评估值为180,445,876.01元。另外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嘉兴荣晟包装出资4,0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对嘉兴荣晟包装的实缴出资总金额为220,445,8上海市76.01元。其中2,2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98,445,876.01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嘉兴荣晟包装注册资本由2,800.00万元变更为5,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嘉兴荣晟包装100%的股权。


因公司本次出资资产评估为其完全价值,未扣除建设和购置资产时尚未支付的款项,该等未付款项将由公司按已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将遵照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该项目原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和支付路径,由募集资金支付。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董事会同意嘉兴荣晟包装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增资完成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企业监管协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包装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年产3亿平方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嘉兴荣晟包装,并将本项目投资建设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以及货币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向嘉兴荣晟包装实缴出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增资手续、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和签署募投项目实施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对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目标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做出相应调整,对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目标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事项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而实施,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4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9,604,765.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金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确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201,890股,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92,120,661.50元(含税),占202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5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2年度资金计划,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行业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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