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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按人数吗(什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生娃减税”红包来了。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专扣申报开启填报后仅12个小时,已有超过100万纳税人完成了填报。这项减税惠民之举,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增添了一抹暖色。


对育龄人群来说,生育信心不足主要源自“生不起”的焦虑。2019年全国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显示,有生育二孩及以上打算的妇女,仅不足半数实现了再生育。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后顾之忧是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而根据国家卫健委的调研数据,我国“90后”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为1.66个,比“80后”低10%。


有效提振生育意愿,亟须重塑生育观念,更需要加大“真金白银”的投入,以经济调节作为关键抓手。通过税改杠杆调收入,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只有把育儿家庭可支配收入的蛋糕做大,科学精准降低计税基数,切实减轻个税负担,让“养娃一族”得实惠、有福利,才能缓解生育养育的痛点。


此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有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调研显示,“子女教育”和“老人赡养”项目的获益人数最多。“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青年群体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比例最高、减税额最多。


由此可见,越是吃劲的地方,越要润滑加油。越是承压群体,越要减负纾困。这才符合税收公平的基本原则。将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扣除,增列为第七项内容,既是个税完善“扩容升级”、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覆盖,也是“民有所呼、政有所应”的良性互动。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亟须公共政策设计的精雕细琢,着力解决育龄人群急难愁盼的问题。只有打好政策组合拳,关切公众的难处,提出有力的对策,才能化解压力,黏合“想生”与“敢生”之间的裂缝。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01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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