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证明(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某、2022年增值税1月1号开始,这项个人所得税政策改为查账方证明式征收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一般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征收个人所得税。为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为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纳税人送持有权益性投方式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企业所得税前向税务证明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方式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做好服务辅导工作,积极引导独资合某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征收、如实申报纳税。



四、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在境内为公司提供广告服务,其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我公司需要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纳税人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企业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一般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企业所得税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