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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旺系统怎样查询税收编码(百旺税控盘编号在哪里查看?)

一、纳税人查询需求由来


如同希望查询到寄出的快递对方是否签收、银行转账是否成功一样,纳税人也想随时查询到开出去的怎样专用发票状态:购货方是否收到发票?是否勾选抵扣?毕竟,发票直接关在哪里系到何编码时付款以及是否有付款的可能性。


二、税务机关提供信息范围


根据《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依法为其保密。除下编号列情形外,不得向外部门、社会公众或个人提供:
(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
(二)法定第三方依法查询的信息;
(三)纳税人自身查询的信息;
(四)经纳税人同意公开的信息。


税务机关对下列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对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进行的查询应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支持。具体包括: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办案查询;
(二)纳税人对自身涉税信息的查询;
(三)抵押权人、质权人请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的查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41号控盘)规定,本办法适用于社会公众对公开涉税信息的查询,纳税人对自身涉税信息的查询。


税务部门之外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部门依法对特定涉税信息的查询,以及抵押权人、质权人对欠税信息的查询,由各级税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红字发系统票申请模块操作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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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查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税控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查看的蓝字专税控用发票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在哪里验通过后查询,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销售方怎样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三)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编号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因此,如果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已被购买方勾选认证抵扣,销售方就无法申请红字信息表。反之,如果销售方能够申请红字信息表,则意味着购买方尚未勾选认证抵扣。


四、网上申请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


注意,由于红字信息表申请数据是用于测试购买方是否已勾选认证抵扣,并非真正要申请红字信息表用于开具红字发票,所以需要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


网上申请红字信息表撤销的操作方法如下(来源:上海税务):


纳税人可以控盘通过开票软件在线撤销已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不过开票软件必须要升级到最新版本。


操作流程


百旺版


第一步:在开票软件中,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查询】。操作如下图:



第二步:在【红字信息表修改查询导出】界面中,选税收择对应的日期范围后,点击【查询】按钮。操作如下图:



第三步:可在下面列表中点击选择相应的红字信息表编号,点击上方的【撤销】按钮;或者先点击撤销按钮,再输入需要撤销的信息表信号,点击【撤销】按钮也可以。操作如下图:



第四步:提示“是否撤销编码当前信息表?信息表编号:XXX”;检查信息表编号,确认无系统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操作如下图:



第五步:提示“信息表撤销成功”;点击【确定】按钮。操作如下图:



航天版


第一步:登录开票软件,进【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模块,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项。操作如下图:



第二步:在信息表下拉列表中选择需要撤销的信息表,点【撤销】按钮,系统弹出是否撤销确认窗口。操作如下图:




第三步: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红字信息表撤销成功。操作如下图:



提醒:


● 每次只能撤销一条红字信息表,不支持多条撤销操税收作百旺百旺;


● 只能撤销已上传并审核通过的红字信息表;


● 未开具红字发票的信息表可以直接撤销;


● 已开出负数发票的红字信息表不能撤销,可将负数发票作废并上传后,再进行撤销操作;


● 红字发票信息表撤销后,查询列表中不再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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