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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8 120号文件全文(财税2018 120号通知原文)




1、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吗?


2、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需要的条件一、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二、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3、技术装备进口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免征增值税?


4、公司为贸易批发企业,批发、零售的蔬菜等,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但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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