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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税务局网站报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税务局官方网站)







01 9月纳税期正常,截止至9月15日(第三周周三)


本月为非季度征期,所需申报税种较少。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申报的税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印花税等,具体以本单位税种认定及当地规定为准。




02 9月新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 江苏省明确本省契税适用税率,免征或减征事项 具体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授权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对本省契税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货币补偿方式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成交价格未超出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以产权调换方式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政策文件:《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 苏州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有所改变




一、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50元。


二、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就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60元(其中不享受财政补助人员的缴费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年1310元);学生少儿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70元;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60元。




政策文件:苏医保待医〔2021〕14号




03 9月属期常见税收优惠


● 增值税


1)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文件:《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2)部分先进制造业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一般符合申请条件的纳税人会在增值税申报页面收到推送,具体以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政策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包含当年首次入职学生),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04 抄报税


● 抄报税流程


1. 一般纳税人、月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2. 季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金税盘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软件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一般在征期范围内15号之前初次进入开票系统,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如果系统提示“汇总报送已成功!”点击“确认”,说明抄税成功,如下图所示:





如未提示“汇总报送已成功!”界面,需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进行抄税。



抄税成功后退出开票软件会提示“系统检测到金税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报税”,直接点“确认”即可。




2)电子税务局报税(季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无需此操作)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清卡


需在征期范围内操作,一般为15号之前。


登录开票软件,系统自动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





如未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界面,需点击“汇总处理--远程清卡”。





4)确认成功


点击【汇总处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选择开具的票种依次查看。







如果锁死日期变为2021年10月26日左右,汇总报税资料为“无”证明清卡成功。





● 税务Ukey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若未抄报成功,可手工抄报。


点击:【数据管理】-【数据管理首页】-【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系统设置】-【税务UKey设置】-【税务UKey状态信息】。如果开票截止日期到10月26日,则证明成功。


也可在【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页面查看开票截止时间。





税控盘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若未抄报成功,可手工抄报。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如果没有自动反写,需手动操作。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05 清卡失败解决方法


1)报错“增值税未申报或未比对”





原因:未按照04步骤上报汇总—申报增值税—反写监控操作。但纳税人表示税盘显示已上报汇总,且已报完增值税。可能是报完税后本月才第一次打开开票系统,此时开票系统会自动进行上报汇总。


解决方案:本月增值税无需缴税或需要缴税但未发起扣款,可申请作废增值税申报表,重新上报汇总—申报增值税—反写监控。


若无法作废报表,看当地能否申请增值税申报比对。




2)因本期增值税强制申报,导致清卡异常?


解决方案:可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增值税比对异常处理”。


以江苏省操作为例: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处理”模块。如果是强制申报原因导致清卡失败,企业可在该模块查到相关信息,自行说明理由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在税控设备中申请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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