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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风险共担(新收入准则对合同的影响)

1.收获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

没有人喜欢谎言,况且“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饰”。但是有些人很会为自己钻空子,安慰着他人同时也自我安慰着“我说的都是实话”,但后面那句“只是没有说全”却不会说出口。


这也许就是大部分人很抗拒销售的原因,因为怕被骗,因为很多销售人员说话总是有所隐瞒,而当交易一旦达成,产品存在的风险就转嫁给了购买者。


对于销售者来说,他完成了自己的销售任务,公司因此而盈利,他觉得对于工作自己是有责任感的。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达成两不相干。这样的盈利,这样的责任感却是建立在将风险转移到购买者身上而得到的。


除了这种一锤子买卖的销售,还有曾经的银行贷款。


贷款可能是几十年期限,但是信贷经理可以随时走人,和原来放松调查准则的贷款摆脱责任关系。


除了这些,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成长中一直存在被忽视责任感的事情。


2.被忽视的责任感

生活聊天


兔子女士问她的邻居狐狸女士,她的大衣花了多少钱?


邻居狐狸女士说,在棕熊那买的,300块呢。


兔子女士也去买了一件,花了300块钱。


某一天兔子女士和鼹鼠聊天,说起那件大衣,鼹鼠说狐狸女士买的那件大衣有250块呢,和你的这件一模一样。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无论狐狸女士是为了让自己有心里优势,还是出于对棕熊的承诺,她都说了谎。她失去了一个朋友的信任。


而棕熊无论是出于和狐狸的什么关系,也是同一件商品卖了不同的价格。这将让她的客户重新考虑下一次是否还会光顾。


工作态度


自诩为“打工人”还是“合伙人”,对工作的态度有很大的不同,当然身负的责任感更是有很大的区别。身为“打工人”,无论如何工作,或是勤劳苦干,或是耗时磨洋工都能拿到面试时谈妥的工资,即使公司濒临破产,也要照常发固定的工资。一旦工资发不出或发晚的情况出现,“打工人”们则可以自由地纷纷离公司而去。


身为“合伙人”则不同,公司的生死存亡直接影响着作为“合伙人”的收益或者成功,“合伙人”们在为自己工作,磨洋工根本不存在,因为那是在耗费自己的时间。而一旦公司面临困难,“合伙人”们将和公司一起风险共担,共患难。


读书学习


读书学习有时候是个很困难的过程,尤其是在自己涉猎不深或者是未曾涉足的领域。


而在自学的过程中更甚,因为没有谁来考察自己的学习情况,所以很容易浅尝辄止或者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即使看起来似乎是一次轻松快乐的学习,但结果却完全经不起推敲。


3.风险共担

如何让责任感不只是说说而已?“黑天鹅之父”塔勒布在《非对称风险》中给出的解决方式——风险共担


他经常举到这个例子:


《汉谟拉比法典》至今广为人知的一条法令是这样的:“如果建筑师建造的房子倒塌了,并导致房屋主人死亡,那么建造房子的建筑师应该被处死。”


虽说我们很多人的工作不至于危害到人的性命,但是具有“风险共担”的意识,也会让生活更简单愉快,工作更积极进取,成长更不畏艰辛。


对说出的话负责


如果你不能为自己的言论承担后果,那么你等于什么都没说。


——《非对称风险》


狐狸女士如果有风险共担的意识,她就该如实相告。


与朋友诚实相待,对自己的话负责,生活将简单愉快。


对工作负责


无论为“打工人”还是“合伙人”从本质上来看,除在服务于一个公司,还都在建设着另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就是自己本身。与公司风险共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样的意识将会使工作更加积极向上。


对自己负责


学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这些困难该由谁承担?


想象一下,无论是那书、那人,还是那理论本身都是经过了多少磨砺才流传下来的,由我们这些学习者和他们风险共担理所当然。


只有经历过了实践或者克服了困难,那些前人的经验或者理论才能真真正正属于自己。


《非对称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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