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原则上为3有效期年,期满前3个月可以申请延期,若在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经发证机关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3年。
1、这里的有效期之所以为3年,而不是1年或2年等,是因为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有“事不过三”的说法,例如《民法典》也将之前的普通诉讼时效由2年改为有关规定3年;
2、虽然规定有效期为安全生产三年,但法律也允许期满前3个月申请延期,这是一个很人性化的规定;
3、对于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许可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若未发生死亡事有效期故,则经原发证机关同意,有效期延期3年。
法律规定:2014年修规定订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的可证颁发管理机安全生产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的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有关规定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知识拓展:1、从最新修订的《安全生许可证产许可证条例》可知,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原则上规定为3年,也就是说无论这三年内是否发生过死亡事故,有效期都是3年,这个三年属于最低期限;
3、与此同时,法律也给予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奖励,即有效期内未发规定生死亡事故,发证机关不审查的情况下有效期可再为延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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