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销发票不一致,是否会引起税务问题,根据企业性质进行划分。
一、如果是商贸企业的一般纳税人
1)商品形态不发生改变,进来的是A,出去的也是A,所开的销项发票就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
2)商品形态发生改变,如购买零件组装产品,或是购买产品,拆卸后对外售出零件,开出的销项产品名称与进项不一致,如果符合真实交易,不属于虚开发票。
二、如果企业是生产型企业,购进的是各种材料,开出的销项发票是由这些材料加工成的产品,这种不属于虚开发票,前提得是企业的真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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