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深圳催收公司执照转让(催收许可证)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深圳行”)与执照广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粤科公司”)于转让2019年【11】月执照【08】日签署的《信贷资产转让协议(卖断)》,华公司夏银行将其对叶宇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一并转让给粤科公司(详见下表)。华夏银行与粤催收科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上述债权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许可证起依据生效判决书及相关法律规定立即向粤科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公司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集成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转让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催收此公告


转让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受让方:广许可证东省粤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