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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年报(深圳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入口)

自2013年3月1日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深圳经济特区市场活力和创业热情被全面激发,商事主体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


(通讯员资料图)


年报统一报送容易拥堵


监管部门无法开展高效督导


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制度。商事主体依法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可以使行政部门掌握商事主体经营状况和存活状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使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了解商事主体信用记录,减小信息不对称性,保障市场交易安全;并使商事主体定期检视自身经营合规性,强化诚信意识,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一直以来,深圳市商事主体报送年报的时间都统一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年报报送时间“一刀切”,虽然有其优点,但因为缺乏先后报送次序,商事主体“扎堆”报送年报的现象非常突出。


据统计,2018年,深圳市超过70%的商事主体集中在4-6月报送年报。


这导致三方面问题:


商事主体“从众心理”被强化,不利于主体意识的养成和内部治理能力的提升;


❷ 随着商事主体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年报压力不断增大,系统拥堵现象愈加明显,现行年报工作模式难以为继


行政资源难以有效分配,监管部门无法开展高效的年报督导,商事主体得不到优质的年报引导服务。在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深圳亟需开展商事主体滚动年报改革。


滚动年报改革推出十项措施


南都·大件事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从探索简便易行的滚动年报方式、建立健全年报公示常态长效机制、探索试行配套的信用监管制度三个方面推出了十项措施。


一是:变更商事主体报送年度报告时间,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年度报告


二是:以市场监管联系人手机短信验证码作为年报系统验证登录条件,同时完善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年报方式,使年报报送更加便捷。


三是:探索自行填报和数据共享相结合的年报填报方式,政府部门间可共享的数据,不需商事主体自行填报。


四是:建立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库,依托实名核身技术,由商事主体自主更新市场监管联系人信息,逐步搭建稳定、高效的政企沟通渠道。


五是:健全市场监管与税务、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年报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年报数据同源、数据互认


六是:实施全流程年报数据质量管控,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应用,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数据服务。


七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联系人的作用,精准引导商事主体报送年报,提升年报工作效能。


八是: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商事主体,监管部门每月按程序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九是:分批次、多维度组织实施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结合数据共享、公示情况和工作实际,对商事主体公示信息依风险分类实施合理检查。


十是: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协调协作和数据比对交换,完善分批次逐步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商事主体的工作模式。又能保证年报数据质量,避免“同项目不同数据”问题。


同时,为确保商事主体滚动年报改革平稳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对改革作了过渡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为过渡期,期间商事主体可按滚动年报时间报送年度报告,也可按传统年报时间在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2019年7月1日起,商事主体应严格按照滚动年报时间报送年度报告。


深财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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