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昆明市顾↓
最近,晋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是两名包工头,少钱他们拖欠工人工资总金额高达4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云南告人汪某和曾某二人于2017年从云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云南古滇名城某块地工程,并合伙成立了一家劳务有限公司。二人口头商定,该公劳务司由二多少人合伙经转让营,所得利益均分。
公诉人:“你们差怎么办工人的工资是多少钱?”
在工程结束一年多的时间里多少,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们多次向劳动部门投诉。可直到现在,被拖欠的400多万元工资依旧没有着落。晋宁区人社局认为,汪某、曾某的行为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云南罪的情形,并把案件移交给当地警方立案侦查。今年12月份,案件移交至晋宁区人民法院。
晋宁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麻倩倩:“庭审中主要转让围绕本案的定罪、量刑以及对两名劳务被告人立案后支付工资的情况怎么办开展昆明市调查,通过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合议庭当庭宣判。”
最终,晋宁法院作出判决少钱:汪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曾某犯拒不资质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资质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两名被告人继续履行支付拖欠工资余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