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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主体查询(广州市工商局局长)

近日,广东省工商主体局决定以深圳、佛山、湛江为试点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局长工作。据悉,消费投诉公示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消费提示警示工作基础上,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探索。


按总局要求,经营者的下列信息应当纳入消费投诉公示范围:1.广东省经营者工商登记信息;2.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投诉量;3.投诉的调解成功率(包括投诉局长后自行和解)。各地还将自行探索增加公示内容(如投诉详情、投诉量占销售额比例、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潜在风险等)。公示渠道方面,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流媒体等平台集中公示投诉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12315“五进”站点、“一会两站”、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工商局等渠道公布投广州市诉信息,还可以结合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广泛拓展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公示渠道。


广东省工商局要求试点地区要探索以12345投诉举报平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消委会投诉平台的消费投诉数据作为公示的基础数据,与有关行政部门、消委会联合开展公示,探索建立经营者处理消费投诉评价体系。


据介绍,通过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可以打通消费维权的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助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消费者的知工商局情权和选择权,强化社会组织、舆论和公众的监督广州市作用,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广东省主体责任,提查询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推动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进一步构建消费查询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努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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