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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劳务资质代办(建筑劳务资质)

根据《鹰潭建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鹰环字〔2021〕1资质43号)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抽选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鹰潭市资质危险废物管理数字化平台项目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


二、此次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鹰潭市危险废物管理数字化平台项目。


三、抽选工作的内容和范围。


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采购单位按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暂行办法,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采用抓阄的方法确定该项目的第一、二、三候选人,由第一候选人负责该该项目的招标活动。若第一候选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自动放弃,则顺延至第二名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7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21鹰潭年12月17日


报名地点:鹰潭市生态环境局607室


联 系 人:吴芳鹰潭实 电话:18070169660


六、对代理机构的要求


1.资格等级:鹰潭财政局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


2.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申请人已完成3个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不低于100万,须提供采购代理协议及中标通知书。


3.其他要求:外地来鹰代理机构,须在鹰潭市内注册有分支机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且在鹰潭市有办公场所。


4.不存在被限制申请的情形或同时申请的情形。


5.本次抽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申请人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抽选人均不予劳务受理。


7.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前,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建筑加报名。


(1)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查验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代办)拟任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有劳务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章,按规定应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需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4)业绩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5代办)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招标代理抽选。


七、抽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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