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人士介绍,一般来说,年终奖单独计税奖金,能大大减轻纳税人的个税支出,但刚刚跨过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或6000税率0元/年)的和工薪阶层,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专项扣除(五一样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后,采用合并计税可能无须缴税或只需缴很工资少的税,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反而会增加缴税。一般建议,扣除社保、公积金以及专项附加后,月工资之和加上年终奖总计不超过9.6万元的,将工资和奖金税年终奖合并计税更划算。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对部分工资加年终奖超过9.6万元的人群来说,受各种因素影响,仍然可能出现选择年终奖合并计税方式更划算的情况。
纳税人如果发现自己的年终奖刚好卡在“临界点”,可以跟单位会计协商。对扣缴单位来说,如果发现员工的年吗终奖在“临界点”,最好提前告知该员工选择合理的计税方式。纳税人可以在次年3月至6月的汇算清缴中,主动申报,以获得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