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后续课程获取务必添加微信号:1005062021
居民个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可以自行汇算清缴,也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时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
(四)应纳税额与应补应退税额
综合所得年度应纳税额=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应补应退税额=综合所得年度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税额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