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抵偿债务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吗(以商品抵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常问的一个问题。下面将就这个问题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首先要明确的是,企业将资产用于偿債,既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也不属于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按会计正常处理确认相关损益即可。


二、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债权人的让步,会计上为债务重组行为。如果不涉及债权人让步,就是一般的以资抵债行为。


1.如果资产是库存商品,则按会计处理正常确认销售收入。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与偿债金额的差额相应确认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2.如果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则按会计处理确认资产处置损益,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债权有差额的,计入债务重组损益。


3.如果是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金融资产,则按会计处理确认投资收益,同时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与偿债金额的差额相应确认债务重组损益。


三、举例说明


例:甲企业2018年5月15日以公允价值(含税价)116万的库存商品偿还乙企业200万元的债务,假设库存商品成本80万元。


甲企业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2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万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84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80万


贷:库存商品80万


乙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84万


贷:应收账款200万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