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
上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
崇明部分
王东霞(女)上 海市崇明区向化中学教师
陈 群 上海市崇明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第十届花博会指挥部办公室第一副主任
施 凤(女)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永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 震 上海万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姚 伟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科长
黄建平 上海市崇明生态交通集团上海市客运轮船有限公司“沪航22号”轮船长
二、上海市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崇明部分
管仕忠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仙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董玲娟(女)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党委书记
韩东英(女)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新桥裕鸿佳苑第四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朱美文(女)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党委副书记
唐纪青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长征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沈志荣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桂 军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
三、上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崇明部分
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党支部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党委
上海崇明生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丰乐村党总支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鹭岛华庭社区党总支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党支部
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新安村党总支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市委组织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传真:021-6437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