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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条例(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什么管理)

10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官网通报共10起地下钱庄交易对手处罚案例,涉及2020年至2021年外汇局处罚的2家企业和8名个人,案件最高罚款金额达538.4万元人民币。


此次通报的案例中,处罚金额最大的案件为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


除了个人被处罚,此次通报的10起案例中,还有两起的处罚对象为企业。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


2021年以来,外汇局着力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外汇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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