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刚步入一月份,国家就已释放出两大政策信号:1.企业所得税多预缴的直接退税?快来看看你的公司能拿到多少钱。2.核定征收不复存在?税筹已成过去式,今年你的公司有可能成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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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退税,不再留抵
在2021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1年第34号公告中
其中第二条规定指出: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自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对比之前的规定,可以看到调整的部分,之前规定:对于汇算清缴结束后多预缴的税款应办理退税,经纳税人同意也可以抵缴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
也就是说之前可以退税可以抵缴,但在实际操作中,申请退税没有想象中的方便,流程繁琐,而大部分多预缴的纳税人因为怕麻烦则都选择了抵缴。
但现在这条新规定既不是新出政策也不是减税优惠,而是重新强调了退税的重要性、时效性,“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总结成八个字就是不再抵扣,多缴多退。
每年交企业所得税比较多的老板,
快查查自己能退回多少税!
按照新旧规定对比,我们来算一笔账:
张老板的公司是山东的一家商贸公司,日常经营家用电器。
该公司在2021年
1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元,
2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17万元,
3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76万元,
4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80万元;
四个季度合计缴纳企业所得税183万元。
2022年4月份进行汇算清缴,得出企业年应缴税为150万元,多缴纳33万元。
按照之前政策,多缴纳的33万元会留存税务局,等企业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抵扣。
但按照现政策,4月份汇算清缴结束申请退税,33万元可全额申请退到公司企业账户,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这个政策无疑为企业注入更多血液,增强企业生命力。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
当然,如果企业之前有欠税,这个应退的税,还是可以先用于抵税,这也是《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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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假税筹?
同时也是在21年的最后一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针对核定征收发布了一则公告:
其中几个关键词引起各企业主的热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采用查账征收方式”。
基本解读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重点:整治的对象是“持有股权、股票等权益性投资”的个独合伙企业,而不是所有的个独、合伙企业。
但核定征收的全面收紧,未来恐怕会更加谨慎、规范,如果你的业务链条中,有还在用核定征收的企业,要提早改变你的交易结构了!
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区别
核定征收,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薄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要求纳税人得有本账,而且要符合财政、税务部门要求的会计制度。它是以账本为依据计算税款的方式。
举个例子来说明:
核定征收:
该A公司老板,投资注册个体工商户,年收入为800万,利润500万,核定10%的利润,需要缴纳多少税?
增值税:500万*3%=15万
个人所得税:500*10%*35%-6.55=10.95万
合计:15万 10.95万=25.95万
查账征收:
该A公司老板,投资注册个体工商户,年收入为800万,利润500万,按查账征收,需要缴纳多少税?
(按收入计算,不考虑其他情况)
增值税:800万*3%=24万
个人所得税:500*35%-6.55=168.45万
合计:24万 168.45万=192.45万
25万与190万,如此巨大的差别,怎能让那些不想多交税的人不心动!!
现实中,这种用法并不少见,通过把自然人持股变成“企业”持股,逃避个税。
核定征收原本是作为惩罚性税收措施,和帮助小微企业纳税的管理手段;
而这种方式却逐渐变成了高收入群体的专属。
比如薇娅,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如此庞大的金额,她的公司就是靠核定征收来避税的。
薇娅被查,人人叫好,从国家税收里“偷”钱。这样的行为被取缔,再正常不过了。
当看了这么多税筹案例之后,才明白涉税风险的重要性,太多人走了弯路,税筹需要事先规划,而不是事后规划,涉税风险也需要提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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