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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17年度利润总额为116000(某企业2017年度利润总额为1000万)

01、问:我公司2021年1月1日有5名员工,同时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7名,请问如何计算2021年第一季度季初的从业人数?

答: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故2021年第一季度季初的从业人数为12人。









☀Tip:


A200000表中“附报事项”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附列资料相关栏次整合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附报事项”栏次,并下设明细行次。




03、问:我公司已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2021年第一季度取得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1.5万元,取得符合条件的国债利息收入1.8万元,请问应该如何填报?

答:填报第 7 行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如图所示:







☀Tip:


A200000表中第 7 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删减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表,并将原该表中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等项目集成至该行次及其下级行次。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




04、问:我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填写季度申报表时,发现3 4-5-6-7行≤0,请问能否填写第 8 行“所得减免”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

答:当第3 4-5-6-7行≤0 时,本行及其下设明细行次不得填报。




05、问:我公司2021年获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000万元,同时获得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180万元(该项目2020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请问如何填报?

答:填报第 8 行“所得减免”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如图所示:







☀Tip:


A200000表中第 8 行“所得减免”及其下设的明细行次: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删减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表,并将原该表中所得减免项目集成至该行次及其下级行次。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每项优惠事项下有多个具体项目的, 应分别确定各具体项目所得,并填写盈利项目(项目所得>0)的减征、免征所得额的合计金额。




06、问:我公司于2020年1月份成立,2020年度亏损12557元,2021年第1季度利润总额为10000元,请问第1季度申报时,能否填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次?

答:你公司需先完成2020年汇算清缴,确定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余额后,在进行2021年第1季度申报时,系统将自动计算填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次。若未进行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直接进行2021年第1季度申报,则无法填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栏次。




07、问:我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1年第一季度的资产总额为50万元、从业人数23人、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请问要如何填报享受税收优惠?

答:公司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由于两项优惠不得同时享受,可以选择最优惠选项填报,如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本期应缴企业所得税:


200000×25%×20%×50%=5000


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0000×25%-5000=45000


具体填报如下图所示:



☀Tip1:


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纳税人可以于2021年第一季度填报时享受。


☀Tip2:


A200000表中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删减原《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将相关栏目集成至该行次及其下设行次。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




08、问:我公司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业,2021年1月购入单位价值580万的检测工具并直接投入使用,会计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使用年限5年(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保持一致),预计净残值为10%,企业符合条件能享受加速折旧政策,并按3年进行折旧,请问应该如何填报A201020表呢?

答:相关金额如下:


账载折旧金额:5800000×(1-10%)÷5÷12×2=174000


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5800000×(1-10%)÷5÷12×2=174000


享受加速折旧政策计算的折旧金额:5800000×(1-10%)÷3÷12×2=290000


纳税调减金额:


290000-174000=116000


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金额:


290000-174000=116000


具体填报如下图所示:



☀Tip:


A201020表中第 1 行“一、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及其下设明细行次: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将原A201020表的1.1栏次-1.4栏次折叠,改为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明细行次并填写。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同时发生多个事项的可以增加行次,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一项资产仅可适用一项优惠事项,不得重复填报。




09、问:我公司于2021年1月购入单位价值30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并直接投入使用,假设无残值,会计上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保持一致),要如何填报A201020表,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呢?

答:账载折旧金额:300000÷5÷12×2=10000


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300000÷5÷12×1=5000


享受加速折旧政策计算的折旧金额:300000


纳税调减金额:300000-10000=290000


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金额:300000-5000=295000


具体填报如下图所示:



☀Tip:


A201020表中第 2 行“二、一次性扣除”及其下设明细行次:根据《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将原A201020表的2.1栏次-2.4栏次折叠,改为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明细行次并填写。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发生多项且根据税收规定可以同时享受的优惠事项,可以增加行次, 但每个事项仅能填报一次。一项资产仅可适用一项优惠事项,不得重复填报。




10、问:A200000表中“附报事项”、第 7 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第 8 行“所得减免”、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及A201020表中第 1 行“一、加速折旧、摊销(不含一次性扣除)”、第 2 行“二、一次性扣除”的这些栏下设的明细栏次都需要依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进行填报,请问需要去哪里查询《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呢?

答:《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公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今后如政策调整,一般不再修订表单,纳税人根据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选择相应事项填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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