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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销售额计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总销售额超过免税额度标准)


1、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销售额是合并计算还是分别计算?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10万元的,其包含销售不动产在内的所有销售额均可享受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的合计月(季)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10万元的,其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免税政策。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纳税人的商业住房贷款已还清,还有公积金住房贷款,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吗?


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规定条件,采取的为组合贷的形式,在商业贷款还清后,公积金贷款继续还的情况下可以抵扣个税。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纳税人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需要向税务备案吗?


环境保护税减免税项目属于备案类减免。对符合减免税情形的纳税人,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履行备案手续,无需专门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减免税相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4、纳税人转租的房屋怎么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人?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人。


5、企业发放企业年金需要报送年金方案吗?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应于建立年金计划的次月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金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方案备案函、计划确认函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年金方案、受托人、托管人发生变化的,应于发生变化的次月15日内重新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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