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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投标文件中的纳税证明是什么税种)

1.招标编号:YCLC(ZB)-2021-1110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十七个标段,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标不超过3个标段,所投标段内可以兼投兼中。每个标段中标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标段合格供应商数量的50%。


4.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标段名称


  入围服务商数量


  一


  山东省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拟入围3-5家服务商


  二


  济南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拟分别入围3-8家服务商


  三


  烟台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四


  潍坊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五


  济宁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六


  泰安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七


  滨州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八


  临沂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九


  德州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十


  淄博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拟分别入围3-5家服务商


  十一


  枣庄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十二


  东营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十三


  威海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十四


  日照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十五


  莱芜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十六


  聊城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十七


  菏泽分行律师库入围采购项目


  5.招标对象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5.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形除外)


  5.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1.5 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3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以律师事务所登记证明文件中“批准日期”为准),具备由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年检。


  5.1.6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行为,也未受到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


  5.1.7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组织机构健全,有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5.1.8 2018年1月1日至今有服务商业银行类似业绩。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5.2.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2.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2.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2.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5.2.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者,请派人员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北京时间9:30 至16:3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现金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招标对象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前往济南市或通过发送邮件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交现金者无需提供此项);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6]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由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2018年1月1日至今有服务商业银行类似业绩。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对象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1月7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公开招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递交至济南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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