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演讲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演讲稿)

传承人民司法的红色基因


近期,莲湖法院枣园法庭赵海涛同志,在西安中院举行的“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读书演讲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这篇以《重温<红色中华>,传承人民司法的红色基因》为题的演讲稿。


十年前的大学生涯,我读过一本人民出版社的报纸汇编,名为《红色中华》。1931年,中国共产党历经十年奋斗,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同年创办机关报,命名为《红色中华》。从1931年到1934年,党中央在苏区的各项工作见诸报端,其中不少篇章是关于司法审判的工作报道。


这是中央苏区最高特别法庭特字第一号刑事判决书,主审人董必武,陪审人何叔衡、罗梓铭,公诉人梁柏台,他们都是我党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人民司法的开拓者和奠基人。判决书记载了时任于都县苏维埃主席熊仙壁渎职、贪污、侵犯群众权益的犯罪事实,判决书用词规范,结构完整,值得当今法官学习。



在苏区,党中央十分重视审判工作,多次要求审判案件必须公开,如有秘密关系可以秘密审理,但宣布判决仍须公开。曾有会昌县、寻乌县的部分案件没有公开审理,而在裁判部长的房间里完成了判决,党中央作出了严厉批评。


在苏区,党中央制定了《革命法庭工作大纲》,出台了《对裁判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裁判部在开庭前多出通告布告,吸收群众旁听审判;要多组织巡回法庭到出事地点审判案件;要多向群众做各种法令的宣传解释工作;要从雇农工会、贫农团等团体中选举陪审员,开创了司法民主的先河。


这是1932年福建省裁判部的工作统计,其中省级裁判部办理各类案件338件,各县裁判部办理案件1530件。那是一个靠毛笔书写、穿草鞋走路的年代,这样的成绩十分不易。在党的领导下,苏区审判机关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审判工作如火如荼,沉重打击了违法犯罪,有效巩固了革命政权,也为后来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积累了经验。


伟大领袖毛主席有一首词:山下旌旗在望,山头鼓角相闻,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早已森严壁垒,更加众志成城,黄洋界上炮声隆,报道敌军宵遁。在战火纷飞的革命年代,面对反动势力的围追堵截,党的事业时刻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而我们党能够在法治道路上积极探索,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一代共产党人,胸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不畏逆境,坚定前行。从瑞金到延安,从西柏坡到北京,再到全中国,党的法治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变强,无数仁人志士前赴后继,聚沙成塔,才结成了今天的法治成果。作为新时代法院人,我们必须继承先辈遗志,担当起新时代法院工作新使命。


结合莲湖法院具体实践,我认为我们要做好四个坚持,第一,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初心使命,走人民司法道路;第二,坚持公正司法,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及时解决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正义,看得见公平;第三,坚持司法为民,开门纳谏,接受群众监督,优化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还要主动深入群众,多做普法宣传,做好矛盾纠纷的事前预防;第四,坚持与时俱进,针对新经济新业态和后疫情时代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学习,创新工作,服务社会民生,助力营商助企。


近年来,莲湖法院先后化解了西安焦化厂、百欣花园等涉民生纠纷,破解了群众的住房难题;我们开展“三秦飓风行动”、“42度出击”,让逃避执行的老赖们无处遁形;我们积极宣传民法典,净化校园秩序,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显著减少;我们特邀社区调解,创建无诉社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正是坚持了人民司法的正确道路,我们的工作获得了群众的肯定和赞扬。


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摆在新时代法院人面前的庄严课题。让我们重温党史,继承人民司法的红色基因,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共和国法治事业再立新功。



责编:李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