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广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

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征收基数


当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时,需要缴纳残保金。通知调整了残保金征收标准,将原来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作为征收基数,改为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征收基数。具体计算公式为: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残保金计算公式可简化为: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1.5%。


什么情况下,残疾人才可算作单位的就业人数?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如果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通知明确,残保金按年计算,可按月平均缴纳或按年一次性缴纳。用人单位每年1月15日前自行计算上一年残保金,按月缴纳的应于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按年缴纳的应于每年6月30日前申报缴纳。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向残保金征收机关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但申请减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应缴额,申请缓缴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