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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会计报表格式(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指南




一、编报范围




(一)单位范围: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应当与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等。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解放军、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其决算布置文件另行下发。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综合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需编报本套决算。




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部门决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




二、填报口径




(一)本套决算收支报表均不包括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偿还性资金。




(二)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应当参照“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设定的口径填报本套决算。已经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中预算会计核算内容填报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




三、录入级次




(一)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都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决算。




(二)县级以下(含县级)不具备分户录入条件的预算单位,可以汇总录入本套报表。县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二级预算单位。乡镇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一级预算单位,也可按乡镇汇总录入,两种录入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统一规定。




(三)预算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单位预算级次,逐级汇总建立决算数据的树形结构。树形结构应规范、清晰。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行政区划建立汇总节点。




四、填报要求




(一)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决算各项数据应当以经核实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据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二)一级预算单位应对部门本级、所属单位和本级代编决算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重复汇总数进行剔除。其中,“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应与“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进行对冲,“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应与“上缴上级支出”科目进行对冲。




(三)一级预算单位拨给企业和其他不属于本套报表编报范围单位的财政拨款,可由拨款单位根据用款单位经费使用情况代编决算,填报有关经费表。代编报表的具体填报方法如下:




1.报表封面信息中“单位基本性质”和“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用款单位实际情况填列;“报表类型”选择“经费差额表”填列;其他项目标识全部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2.表中内容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需要按项目填列的要逐项填列。




3.代编经费报表的单位原则上仅限于一级预算单位,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不得使用“经费差额表”。




(四)中央和地方预算单位收到非本级财政部门的经费拨款,如单位已纳入所在地区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则应使用“经费差额表”向拨出款项的财政部门编报有关经费报表,包括财决01表至财决12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如“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财决附01表)、“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2表)和“机构运行信息表”(财决附03表)等,原则上仅按预算管理关系报送,但实际由非本级财政部门负担人员经费的,财决附02表中人员情况应按经费比例或实际负担人数拆分报送。如单位未纳入所在地区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不需向所在地区财政部门编报本套决算。




(五)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汇总本套决算时应进行单位户数核对,检查新报因素和上年代码填报是否正确。




(六)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审核、汇总本套决算时应进行枚举字典检查,检查部门标识代码等封面信息以及填列的各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否符合规范。




(七)本套决算审核公式分为基本平衡公式和核实性公式两种类型。




1.基本平衡公式:用于审核表内平衡关系。软件中本类公式表现为红色,提示单元格表现为红色。应保持公式审核全部正确,不出现提示信息。




2.核实性公式:用于审核表内、表间有关数据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软件中本类公式表现为绿色,提示单元格表现为黄色。如有公式提示,单位应根据会计账簿和有关台账资料等进行核实,有错更正,无错保留,并在填报说明中进行说明。




审核中如出现多条公式提示或同一条公式提示涉及多个单位,应从明细报表或基层单位开始核查。多条公式或多个单位提示同一类内容提示,经逐条核实提示公式后,可在填报说明中分类归总说明。




(八)部门决算审核模板用于查询和审核决算数据填报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相关数据全部为自动提取生成。使用审核模板进行查询和审核时,如发现数据可能填报有误的情况,应先核实情况,并按照“有错更正,无错保留并说明原因”的原则处理。




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如发现预算单位决算数据问题,应通知预算单位进行决算调整,不得随意更改单位数据。




(九)审核要求。审核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凡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和编审问答等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按规定口径处理;无明确规定的请商同级财政部门研究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更正错误。属于误填、漏填决算,或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决算编报问题,应按照审核意见进行调整。




2.据实反映并作说明。如发现的问题属于个别单位特殊情况但核实为合理,应按规定格式具体说明原因及依据。




(十)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列的报表,应填列到最底级的科目,非税收入填列至目级科目。




(十一)本套报表的填报和分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打印报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十二)部门决算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应按照规定体例编写。




(十三)正式上报的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统一用A3纸打印,并按照上报文件、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决算报表的顺序装订。


五、封面填报方法




(一)单位名称:填列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各级主管部门填报本级报表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本级)”。




(二)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填列;临时代码编制应符合《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编制规则》。单位如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位信息填列本代码。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列,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暂不填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当符合《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及相关修订单,以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即原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组成。




(四)财政预算代码:根据编制部门预算时使用的财政预算代码填列。代码一般采用层次码,用数字表示。中央预算单位代码结构为每3位一层,一级预算单位3位码,二级单位6位码,……,七级单位21位码。预算单位本级一般由该单位的层次码加001表示,如某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代码为3位数字(层次码)+001,二级预算单位本级的代码为6位数字(层次码)+001。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汇总上报部门决算电子数据时,应通过“单位排序整理”功能对单位按财政预算代码进行排序(“高级”菜单中,排序方式设置选择“树形结构次序优先”)。




(五)单位预算级次:填列部门和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和经费领拨关系所确定的预算级次。




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并审核批复下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或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单位(含没有下级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代码填“1”。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编报预算并审核批复下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或向上一级预算单位领报经费并对下一级预算单位核拨经费的单位(含没有下级预算单位),按预算级次在“2”至“7”间选择填列。一级预算单位有下一级预算单位的,其本级代码填“2”;没有下一级预算单位的,代码填“1”,以此类推。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本级预算单位或者下级财政报送决算数据时,代码填“0”(财政汇总);部门和单位不得填列“0”。




(六)单位基本性质: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及经费性质,在“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六种类型中选择填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不填列本项。




企业:由列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企业(集团)选择填列。




其他单位:由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非事业编制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编制“调整表”,以及财政部门编制“调整表”或“乡镇汇总录入表”时选择填列。




(七)事业单位改革分类:已经完成事业单位改革的单位,应按照改革后确定的单位分类,在“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四种类型中选择填列;未分类的事业单位,选择填列“暂未明确类别”。




(八)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单位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业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其他”中选择填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不填列本项。




其他:由一级预算单位在编报“经费差额表”或“调整表”,以及财政部门编制“调整表”或“乡镇汇总录入表”时选择填列。




(九)预算管理级次:按单位预算分级管理的级次选择填列。单位向非本级财政部门报送决算时,应按拨款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级次填列。




(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3位代码表示。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门类、大类代码填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不填列本项。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十一)隶属关系:以6位代码表示。中央单位均填零。地方单位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编制。具体编制方法:省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4个零表示,如湖北省省属单位一律填“420000”;地市级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数字后加2个零表示,如湖北省黄冈市市属单位一律填列“421100”;县级(含乡镇)所属单位以行政区划代码的本身6位数表示,如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县级及乡镇级单位一律填列“421122”。




(十二)部门标识代码:以3位代码表示。中央单位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B/T4657-2009)编制。地方单位按照单位财务或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B/T 4657-2009)填报。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本级预算单位或者下级财政报送决算数据时建立的汇总报表,一律选择“999”(财政汇总)填列。




(十三)报表类型:按单位实际填报的报表类型选择填列。其中:




“0”表示单户表,由独立核算单位录入本单位数据时使用。




“1”表示经费差额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代资金使用单位编制报表或单位向非本级财政部门编制报表时使用。要求以正数填报财决01至12表,有经费结余的可填报财决附01表;一般不填报财决附02表和财决附03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




“2”表示调整表,由主管部门剔除重复汇总数据时使用。主管部门只能用调整表剔除因叠加汇总而导致的上下级单位收入、支出虚增部分,不得用于调整基层单位上报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数据。要求以负数填报相关报表,一般不填报财决附02表和财决附03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




调整表和经费差额表的内容应分别填报,不能将两类表的内容混编在同一套报表中。




“3”表示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行政单位数据时使用。




“4”表示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事业单位数据时使用。




“5”表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数据时使用。




“6”表示乡镇汇总录入表,由乡镇汇总录入决算数据时使用。




“7”表示叠加汇总表,单位报表汇总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8”表示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其他单位数据时使用。




(十四)新报因素:根据单位实际报送部门决算情况选择填列。




“0”表示连续上报,由连续编报决算报表且报表类型未改变的单位使用。如单位只是组织机构代码发生改变,仍选择连续上报。




“1”表示新增单位,由新设立的预算单位使用,包括因机构改革进行合并、分立的单位。




“2”表示上年应报未报,由上一年度应编未编决算报表的单位使用。




“3”表示报表类型改变,由编报决算报表类型发生改变的单位使用,包括单位由汇总录入表改单户表编报等情况。




“5”表示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由当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使用。




“6”表示隶属关系改变,由当年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改变隶属关系的单位使用。




“9”表示其他,决算编报单位出现上述以外的情况时使用。




(十五)上年代码:连续上报单位应填报上年代码,填报规则为“上年组织机构代码+上年报表类型代码”。




(十六)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单位名称应多于三个汉字;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应多于两个汉字;电话号码区号首位应为“0”,电话号码不应为空且应为数字;邮政编码应为六位数字;单位地址应大于14个字符的长度,且不应与单位名称相同;单位所在地区、预算管理级次、财政预算代码、隶属关系、部门标识代码、新报因素不应为空;如填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其第9-17位应与组织机构代码相同。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90”(其他单位),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应选“90”(其他)。




中央单位的隶属关系码应为“000000”,省级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后四位应为零,地(市)级单位隶属关系代码后两位应为零,县级或乡(镇)级隶属关系代码后两位不应为零。地方单位的部门标识不为企业集团。




当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31”(企业)和“90”(其他单位)时,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为空;当单位基本性质=“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3”(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时,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不为空;当报表类型=“3”(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10”(行政单位);当报表类型=“4”(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当报表类型=“5”(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23”(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当报表类型=“8”(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应选“90”(其他单位)。




当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时,报表类型应为“0”(单户表)、“1”(经费差额表)、“6”(乡镇汇总录入表)或“7”(叠加汇总表)。




当新报因素=“0”(连续上报)时,上年代码不应为空,且应为10位(上年组织机构代码+上年报表类型代码),其中:上年组织机构代码应符合决算编制要求,上年报表类型应与本年报表类型相同;当新报因素=“1”(新增单位)、“2”(上年应报未报)、“5”(纳入部门预算范围)时,上年代码应为空。如果上年代码为空,则新报因素不应为连续上报。




组织机构代码应符合决算编制要求。




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1”(一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3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2”(二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6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3”(三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9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4”(四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12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5”(五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15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6”(六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18位;当预算管理级次=“10”(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7”(七级预算单位)时,财政预算代码应为21位;当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999”(财政汇总)且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当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不为“999”(财政汇总)。




当部门标识代码=“999”(财政汇总)时,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且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当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且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999”(财政汇总)。




2.核实性公式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90”(其他)时,报表类型应为“1”(经费差额表)、“2”(调整表)、“6”(乡镇汇总录入表)或“8”(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新报因素≠“9”(其他)。




如果预算管理级次=“20”(省级),则单位预算级次≤5;如果预算管理级次=“30”(地市级),则单位预算级次≤3;如果预算管理级次=“40”(县级)、“50”(乡镇级),则单位预算级次≤2。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30”(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或“40”(企业会计制度)时,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或“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当报表类型=“0”(单户表)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为空;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S91”(中国共产党机关)、“S92”(国家机构)、“S93”(人民政协、民主党派)、“S95”(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单位名称中包含“公证”或“机关服务中心”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72”(商业服务业);当单位性质≠“10”(行政单位)、单位名称中包含“信息中心”或“网络”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当单位名称末位为“校”或“大学”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83”(教育);当单位名称中包含“红十字”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85”(社会工作)或“S94(社会保障)”;当单位名称中包含“医院”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84”(卫生);当单位预算管理级次≠“000000”(中央级)时,国民经济行列分类≠“T97”(国际组织)。




当报表类型=“7”(叠加汇总表)时,单位基本性质、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空。


六、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预、决算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年初预算数:填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填列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的调整预算数应当以预算调整情况是否已经完成预算调整程序进行确认;未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




(三)决算数据可自动生成,相关数据从本套决算的其他报表中提取。




(四)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27行=(1+2+…+8)行;31行=(27+28+29)行;58行=(59+60)行;61行≥62行;68行=(69+70+…+78)行;84行=(32+33+…+57)行=(58+61+63+64+65)行;86行7栏=31行1栏-84行7栏;86行8栏=31行2栏-84行8栏;88行=(84+85+86)行;31行=88行。




2.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8行、28行、32至85行≥0。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且年初预算数≠0,则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如果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各行各栏≠0,则各行各栏≥1001000。




如果部门标识代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则77行9栏=0。




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财政拨款预、决算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年初预算数:填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按照预算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以预算调整情况是否已完成预算调整程序为依据填报调整预算数。其中:




(1)收入支出的调整预算数:已经按照规定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未按照规定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




(2)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预算数:中央单位填报,年初结转和结余的调整预算数=上年度决算批复年末结转和结余数+经预算批复的结转和结余调增数-经预算批复的结转和结余调减数(含财政收回结转结余)。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填报。




(三)决算数据可自动生成,相关数据从本套决算的其他报表中提取。




(四)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及年初结转和结余安排的支出。




(五)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27行=(1+2+3)行;28行=(29+30+31)行;32行=(27+28)行;59行=(60+61)行;62行≥63行;69行=(70+71+…+79)行;85行=(33+34+…+58)行=(59+62)行=(70+71+…+79)行。


4栏各行=(5+6+7)栏各行;8栏各行=(9+10+11)栏各行;12栏各行=(13+1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19)栏各行;20栏各行=(21+22+23)栏各行;24栏各行=(25+26+27)栏各行。




32行1栏=90行16栏;32行2栏=90行20栏;32行3栏=90行24栏;(1+29)行1栏=90行17栏;(1+29)行2栏=90行21栏;(1+29)行3栏=90行25栏;(2+30)行1栏=90行18栏;(2+30)行2栏=90行22栏;(2+30)行3栏=90行26栏;(3+31)行1栏=90行19栏;(3+31)行2栏=90行23栏;(3+31)行3栏=90行27栏。




缺三段公式,补:




86行16栏=32行1栏-85行16栏;86行17栏=1行1栏+29行1栏-85行17栏;86行18栏=2行1栏+30行1栏-85行18栏;86行19栏=3行1栏+31行1栏-85行19栏;




86行20栏=32行2栏-85行20栏;86行21栏=1行2栏+29行2栏-85行21栏;86行22栏=2行2栏+30行2栏-85行22栏;86行23栏=3行2栏+31行2栏-85行23栏;




86行24栏=32行3栏-85行24栏;86行25栏=1行3栏+29行3栏-85行25栏;86行26栏=2行3栏+30行3栏-85行26栏;86行27栏=3行3栏+31行3栏-85行27栏。




1行=财决01表1行;2行=财决01表2行;3行=财决01表3行。




2.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33行至58行4栏对应≤财决01表32行至57行4栏;33行至58行8栏对应≤财决01表32行至57行5栏;33行至58行12栏对应≤财决01表32行至57行6栏;59行至63行16栏对应≤财决01表58行至62行7栏;59行至63行20栏对应≤财决01表58行至62行8栏;59行至63行24栏对应≤财决01表58行至62行9栏;69行至79行24栏对应≤财决01表68行至78行9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且年初预算数≠0,则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调整预算数≥决算数。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如果部门标识代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则78行24栏=0。




八、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及结余分配等情况。根据单位收入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单位会计账簿有关明细账记录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相关科目信息应符合《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未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的,本项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比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选择科目编码和名称。




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应统一在“22102”(住房改革支出)科目下的“2210201”(住房公积金)、“2210202”(提租补贴)和“2210203”(购房补贴)科目反映。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1.基本支出结转: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3.经营结余:填列事业单位上年度未进行分配并结转本年使用的经营收支结余,以及按制度规定结转的经营亏损(以负数填报)。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未分配利润在此填列。




(三)本年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填列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结余分配:填列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事业单位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事业单位当年形成的非财政拨款结余。




其他:如本栏有数,则应在填报说明中说明具体内容及相关政策依据。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经营结余为正数的,一般应按规定进行结余分配,分配后无余额。除事业单位经营亏损和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明确可列负结余的情况外,一般不应有负数。本栏数据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八)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4)栏各行;7栏各行=(8+9+10)栏各行=(1+5-6)栏各行;12栏各行=(13+14+15+16)栏各行;17栏各行=(18+19+20)栏各行=(1+5-6+11-12)栏各行。




1栏合计行=财决01表29行3栏;5栏合计行=财决01表27行3栏;6栏合计行=财决01表84行9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表28行3栏;12栏合计行=财决01表85行9栏;17栏合计行=财决01表86行9栏。




2.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5、6、11至16栏各行≥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范围时,11、12栏各行=0。




当11、12栏各行=0时:8栏各行=18栏各行,9栏各行=19栏各行,10栏各行=20栏各行。




当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时,4、10至16、20栏各行均为零。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10”(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时,如果10栏各行≥0,则20栏各行=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除外)时,12栏各行均为0。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财决02表不应为空。




10栏各行=4栏各行+财决03表6栏各行-财决04表5栏各行。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如果18栏各行<0,则18栏各行≥2栏各行;如果19栏各行<0,则19栏各行≥3栏各行。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和“7”(叠加汇总表)时,18栏各行≥0、19栏各行≥0。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和“7”(叠加汇总表)时,1行16栏=0。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和“7”(叠加汇总表),且10栏1行小于0时,10栏1行=20栏1行;当10栏1行大于等于0时,20栏1行=0。




九、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依法取得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根据单位收入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并以合同形式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不在本项反映,应填列在“事业收入”栏。




(七)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4+6+7+8)栏各行;4栏各行≥5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2表5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决01表27行3栏;2栏合计行=财决01表(1行+2行+3行)3栏;3栏合计行=财决01表4行3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5行3栏;6栏合计行=财决01表6行3栏;7栏合计行=财决01表7行3栏;8栏合计行=财决01表8行3栏。




2.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当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时,3至7栏各行=0。




当单位执行会计制度=“30”(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时,3栏、6栏、7栏各行=0。




十、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情况。根据单位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




(二)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




(三)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四)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经营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3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




(五)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六)主管部门在汇总决算时,应使用调整表对“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收入表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进行冲抵。




(七)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2表6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决01表84行9栏;1栏对应类合计行=财决01表32至57行6栏;2栏合计行=财决01表58行9栏;3栏合计行=财决01表61行9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63行9栏;5栏合计行=财决01表64行9栏;6栏合计行=财决01表65行9栏。




2.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当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时,4至6栏各行=0。




如果5栏各行大于零,则财决02表4栏各行+财决03表6栏各行≠0。




十一、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经营支出的明细情况,不包括应在“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本表为自动生成表,各项数据从“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经营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3表)自动提取。




审核公式




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 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合计行=财决01表68行9栏;2栏合计行=财决01表69行9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表70行9栏;44栏合计行=财决01表71行9栏;57栏合计行=财决01表72行9栏;62栏合计行=财决01表73行9栏;75栏合计行=财决01表74行9栏;92栏合计行=财决01表75行9栏;95栏合计行=财决01表76行9栏;101栏合计行=财决01表77行9栏;105104栏合计行=财决01表78行9栏。




本表各栏=财决05-1表各栏+财决05-2表各栏+财决05-3表各栏。




十二、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的明细情况。根据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其他支出等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二)本表支出不包括应在“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三)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75+95+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4表2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76、79、80、82至86栏各行=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时,除1、2、13栏外,各栏均为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5、46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十三、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根据单位项目支出明细账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逐一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一级项目名称:中央单位一级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通用项目名称根据财政部统一设立的项目名称填列,专用项目名称根据经财政部核准后设立和使用的项目名称填列。




(二)一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一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一级项目代码为8位数字,通用项目代码为“999+5位顺序码”,专用项目代码为“3位部门预算代码+5位顺序码”。




(三)二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二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二级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3位部门预算代码+3位二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三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四级预算单位代码+2位项目编制年份码+4位顺序码)。




(四)二级项目类别: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项目类别,在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其他项目三个类别中选择填列。




(五)基建项目属性:中央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属性在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同级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和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如国防科工局安排的军工基建等)三个类别选择填列。如非基本建设项目,本项选“非基建项目”填列。




(六)是否横向标识:中央单位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标识,选择“是”、“否”为横向项目。




以上(一)至(六)项目明细信息,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七)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八)本表支出不包括应在“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九)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




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9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 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4表3栏各行。




62至74、92至94栏各行=财决08-2表62至74、92至94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5、46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1004”(政府特殊津贴),除1、2、4栏外,各栏均为0。




十四、经营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3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经营支出的明细情况。根据单位经营支出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二)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 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4表5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76、79、80、82至86栏各行=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时,除1、2、13栏外,各栏均为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5、46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十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单位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逐一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一级项目名称:中央单位一级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通用项目名称根据财政部统一设立的项目名称填列,专用项目名称根据经财政部核准后设立和使用的项目名称填列。




(二)一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一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一级项目代码为8位数字,通用项目代码为“999+5位顺序码”,专用项目代码为“3位部门预算代码+5位顺序码”。




(三)二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二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二级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3位部门预算代码+3位二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三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四级预算单位代码+2位项目编制年份码+4位顺序码)。




(四)二级项目类别: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项目类别,在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其他项目三个类别中选择填列。




(五)基建项目属性:中央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属性在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同级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和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如国防科工局安排的军工基建等)三个类别选择填列。如非基本建设项目,本项选“非基建项目”填列。




(六)是否横向标识:中央单位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标识,选择“是”、“否”为横向项目。




以上(一)至(六)项目明细信息,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七)资金来源:填列单位项目的资金来源情况。其中:




1.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以前年度安排项目的资金结转到本年度使用部分。




2.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以前年度安排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结转到本年度使用部分。




3.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安排项目的财政拨款。




4.基本建设支出拨款:填列本年度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拨款。




5.其他资金:填列单位本年度安排项目的其他资金。




(八)支出数:填列单位本年度项目的支出数。




(九)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十)结余分配:填列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截至年底尚未列支出的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项目截至年底尚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中央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规定填列;地方单位按照各省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列,并予以说明。




(十二)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4+6)栏各行;7栏各行=(8+9)栏各行;12栏各行=(1-7+10-11)栏各行;13栏各行=(14+15)栏各行。




2栏各行=财决02表3栏各行;12栏各行=财决02表19栏各行;7栏各行=财决04表3栏各行=财决05-2表1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当10栏各行=0,且11栏各行=0时,13栏各行=(3+4-8)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2栏各行≥3栏各行;4栏各行≥5栏各行;12栏各行≥13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4栏各行≤财决03表2栏各行;(4+6)栏各行≤财决03表1栏各行;8栏各行≤财决04表3栏各行;10栏各行≤财决02表11栏各行;11栏各行≤财决02表12栏各行。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情况。




(二)本年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本年支出:填列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中7至11栏数据可自动提取生成。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填列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填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同此口径。




2.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年末结转下年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




(五)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栏各行;4栏各行=(5+6)栏各行;8栏各行=(9+10)栏各行;7栏各行=(8+11)栏各行;12栏各行=(13+14)栏各行=(1+4-7)栏各行;13栏各行=(2+5-8)栏各行;14栏各行=(15+16)栏各行=(3+6-11)栏各行。




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29行3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1行3栏=财决01-1表1行3栏;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5行25栏;8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9行25栏;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0行25栏;10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1行25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2行25栏;1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6行25栏;(4栏+财决09表4栏+财决11表4栏)各行=财决03表2栏各行;(6栏+财决09表6栏+财决11表4栏)各行=财决06表4栏各行;(11栏+财决09表11栏+财决11表5栏)各行=财决06表8栏各行;(14栏+财决09表14栏+财决11表19栏)各行=财决06表13栏各行;(15栏+财决09表15栏+财决11表20栏)各行=财决06表14栏各行;(16栏+财决09表16栏+财决11表21栏)各行=财决06表15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8栏+财决09表8栏)各行≤财决05-1表1栏各行;(9栏+财决09表9栏)各行≤财决05-1表(2+44)栏各行;(10栏+财决09表10栏)各行≤财决05-1表(1-2-44)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4栏+财决09表4栏 财决11表4栏)各行≤财决03表1栏各行;(7栏+财决09表7栏 财决11表5栏)各行≤财决04表1栏各行。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




本表为自动生成表,各项数据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2表)自动提取。




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 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本表各栏=财决08-1表各栏+财决08-2表各栏。




1栏各行=财决07表7栏各行;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0行25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1行25栏;4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2行25栏;5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3行25栏;6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4行25栏;7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5行25栏;9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6行25栏;9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7行25栏;10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8行25栏;10510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9行25栏。




2.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本表各栏+财决10表各栏+财决12表各栏≤财决05表对应栏。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根据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账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等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二)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 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7表8栏各行;(2+44)栏各行=财决07表9栏各行;(1-2-44)栏各行=财决07表10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本表各栏+财决10-1表各栏≤财决05-1表对应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76、79、80、82至86栏各行=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时,除1、2、13栏外,各栏均为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5、46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2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一级项目名称:中央单位一级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通用项目名称根据财政部统一设立的项目名称填列,专用项目名称根据经财政部核准后设立和使用的项目名称填列。




(二)一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一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一级项目代码为8位数字,通用项目代码为“999+5位顺序码”,专用项目代码为“3位部门预算代码+5位顺序码”。




(三)二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二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二级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3位部门预算代码+3位二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三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四级预算单位代码+2位项目编制年份码+4位顺序码)。




(四)二级项目类别: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项目类别,在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其他项目三个类别中选择填列。




(五)基建项目属性:中央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属性在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同级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和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如国防科工局安排的军工基建等)三个类别选择填列。如非基本建设项目,本项选“非基建项目”填列。




(六)是否横向标识:中央单位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标识,选择“是”、“否”为横向项目。




以上(一)至(六)项目明细信息,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七)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资本金注入”和“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支出,企业应当对应批复的预算经费,及时记账并列报收入和支出。政府投资基金实际投资运营情况不在本套报表反映。




(八)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 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7表11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本表各栏+财决10-2表各栏+财决12表各栏≤财决05-2表对应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科目代码≠“2030603”(人民防空)时,2、45、46栏各行应为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栏各行应为0。




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1004”(政府特殊津贴),除1、2、4栏外,各栏均为0。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以前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情况。




(二)本年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本年支出:填列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填列单位基本支出中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填列单位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年末结转下年使用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




(五)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栏各行;4栏各行=(5+6)栏各行;8栏各行=(9+10)栏各行;7栏各行=(8+11)栏各行;12栏各行=(13+14)栏各行=(1+4-7)栏各行;13栏各行=(2+5-8)栏各行;14栏各行=(15+16)栏各行=(3+6-11)栏各行。




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30行3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2行3栏=财决01-1表2行3栏;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5行26栏;8栏合计行=财决01-1表59行26栏;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0行26栏;10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1行26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2行26栏;1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6行26栏。




2.核实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




本表为自动生成表,各项数据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2表)自动提取。




审核公式




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




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 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9表7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9行26栏;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0行26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1行26栏;4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2行26栏;5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3行26栏;7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5行26栏;9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7行26栏;




10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8行26栏;10510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9行26栏。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1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根据单位基本支出明细账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等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二)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 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9表8栏各行;(2+44)栏各行=财决09表9栏各行;(1-2-44)栏各行=财决09表10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76、79、80、82至86栏各行=0。




二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2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根据单位项目支出明细账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一级项目名称:中央单位一级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通用项目名称根据财政部统一设立的项目名称填列,专用项目名称根据经财政部核准后设立和使用的项目名称填列。




(二)一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一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一级项目代码为8位数字,通用项目代码为“999+5位顺序码”,专用项目代码为“3位部门预算代码+5位顺序码”。




(三)二级项目代码:填列单位预算二级项目代码。中央单位二级项目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3位部门预算代码+3位二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三级预算单位代码+3位四级预算单位代码+2位项目编制年份码+4位顺序码)。




(四)二级项目类别:中央单位依照部门预算项目类别,在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其他项目三个类别中选择填列。




(五)基建项目属性:中央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属性在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同级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和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如国防科工局安排的军工基建等)三个类别选择填列。如非基本建设项目,本项选“非基建项目”填列。




(六)是否横向标识:中央单位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标识,选择“是”、“否”为横向项目。




以上(一)至(六)项目明细信息,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七)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资本金注入”和“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支出,企业应当对应批复的预算经费,及时记账并列报收入和支出。政府投资基金实际投资运营情况不在本套报表反映。若资金长期闲置,企业应及时缴回财政。




(八)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62+75+92+95+101+105104)栏各行;




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62栏各行=(63+64+…+74)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2栏各行=(93+94)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 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09表11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二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1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方向):项目名称(方向)应当与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应填列财政部批复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方向。




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以前年度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资金结余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情况。




(三)本年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四)本年支出:填列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中5至18栏数据可自动提取生成。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年末结转下年使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




(五)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3)栏各行;5栏各行=(6+7+…+11+17+18)栏各行;




11栏各行=(12+13+…+16)栏各行;(1栏+4栏-5栏)各行=19栏各行。




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31行3栏;4栏合计行=财决01表3行3栏=财决01-1表3行3栏;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5行27栏;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0行27栏;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1行27栏;8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2行27栏;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3行27栏;10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5行27栏;1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7行27栏;1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8行27栏;18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9行27栏;19栏合计行=财决01-1表86行27栏。




2.核实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二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2表)




本表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明细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方向):项目名称应当与财政部门预算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应填列财政部批复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方向。




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填报。




(二)本表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和其他支出,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填列。




“资本金注入”和“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支出,企业应当对应批复的预算经费,及时记账并列报收入和支出。政府投资基金实际投资运营情况不在本套报表反映。




(三)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16+44+57+75+95+101+105104)栏各行;2栏各行=(3+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43)栏各行;44栏各行=(45+46+…+56)栏各行;57栏各行=(58+59+60+61)栏各行;75栏各行=(76+77+…+91)栏各行;95栏各行=(96+97+…+100)栏各行;101栏各行=(102+103 104)栏各行;105104栏各行=(106 …109105+106+107+108)栏各行。




1栏各行=财决11表5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69行27栏;2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0行27栏;16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1行27栏;44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2行27栏;57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3行27栏;7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5行27栏;9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7行27栏;101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8行27栏;105栏合计行=财决01-1表79行27栏。




2.核实性公式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应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范围内。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二十六、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财决附01表)




本表反映与单位预算支出相关财务会计补充信息、预算会计补充信息。




(一)资产信息。反映与单位预算支出相关的资产信息。应按原值填列;除特殊情况外,应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对应信息保持一致。有关资产信息指标比照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分类填报。




1.货币资金:填列单位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2.财政应返还额度:填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应收同级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3.固定资产原值。填列财务会计核算单位固定资产的原值。




(1)房屋:填列单位已进行计量、记录并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等。




办公用房:填列单位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业务用房:填列单位为开展各类业务设置的特殊技术业务场所。包括行政单位业务用房(1020402)、公共安全用房(1020500)、事业单位用房(1020600)、社会团体用房(1020700)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类用房。




其他(不含构筑物):填列单位除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外的其他房屋。




(2)车辆:填列单位已进行计量、记录并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车辆数。包括轿车(2030401)、越野车(2030402)、小型载客汽车(包括16座(含)以下的商务车(2030403)、其他乘用车(2030499)和小型客车(2030501))、大中型载客汽车(2030502)等。其中,其他车型仅仅填列单位除轿车、越野车、小型载客汽车、大中型载客汽车以外的车辆,不含20308摩托车、20309电动自行车、20310轮椅车、20311非机动车辆等。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填列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填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二)负债信息:反映与单位预算支出相关的负债信息。




1.借款:填列单位经批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各种借款。




2.应缴财政款:填列单位取得或应收的按照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




3.应付职工薪酬:填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




(三)预算结转结余信息:反映与单位预算支出相关的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专用结余、经营结余等信息,应与预算会计有关信息保持一致。




(四)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待调整)




7行=(8+9 10)行;11行=(12+13 …+16)行;18行=(6-17)行;26行=(27+31)行;27行=(28+29+30)行;31行=(32+33+34)行;35行=(36+37+38+39)行。




2.核实性公式(待调整)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3行≥4行;6行≥(7+11)行。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如房屋数量>0,则房屋金额>0,否则房屋金额=0;如车辆数量>0,则车辆金额>0,否则车辆金额=0。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和“7”(叠加汇总表)时:(28+32)行5栏=财决07表1行1栏;(29+33)行5栏=财决09表1行1栏;(30+34)行5栏=财决11表1行1栏;28行6栏=财决07表1行(13+15)栏;29行6栏=财决09表1行(13+15)栏;30行6栏=财决11表1行20栏;32行6栏=财决07表1行16栏;33行6栏=财决09表1行16栏;34行6栏=财决11表1行21栏;39行5栏=财决02表1行4栏;39行6栏=财决02表1行20栏。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和“7”(叠加汇总表)时:财决02表1行(2栏+3栏)-财决07表1行1栏-财决09表1行1栏-财决11表1行1栏≤36行5栏+37行5栏;财决02表1行(18栏+19栏)-财决07表1行12栏-财决09表1行12栏-财决11表1行19栏≤36行6栏+37行6栏。




二十七、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2表)




本表反映单位年末机构、人员相关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进行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单位应按财政部门实际供给经费情况对应填列年末在职人数及离退休人数。




(二)单位同时使用两个以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开支人员经费的,机构和人员数不得重复填列。机构数应填列在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人员按实际开支基本工资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填列,其他科目不再重复反映。合计行为单位年末实际机构和人员数。




(三)已经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且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社会保险基金中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地区,相关支出和人数应在社会保险基金决算中反映,不在本表重复反映。




(四)年末机构数




1.独立编制机构数:填列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机构数。




2.独立核算机构数:填列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并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机构数。




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应按独立核算机构编报本套决算;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方式的单位,由于其作为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的主体地位不变,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编报本套决算。




使用各类汇总录入表填报时,按实际汇总的核算机构户数填报,不使用各类汇总录入表填报时,应该填报“1”。




(五)年末职工人数




在职人员:填列在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内、由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实有在职人员,工勤编制人员在此反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填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行政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非参公事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以下人员不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统计范围:(1)原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范围,由于经费管理和拨付方式转变,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开支的人员。(2)编制部门批准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但实际未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基本工资的在职人员。(3)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基本工资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遗属及临时工作人员。(4)民政优抚对象、村干部、下岗职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财政进行适当补助的人员。(5)社保发放离退休费用的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填列单位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行政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非参公事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八)经费自理人数:填列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以外的资金开支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人员。




(九)年末其他人员:填列由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聘用期1年以上的编制外聘用人员,不包括工勤编制人员和临时工、短期劳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十)年末学生人数:填列经国家批准按统一计划招收的各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留学生、中等教育学生、初等教育学生以及干部进修和培训等人数,不包括学前教育(即幼儿园)学生数。其中,干部进修和培训指三个月以上的中长期培训,培训人数按年度累计人次计算。




(十一)年末遗属人员:填列按规定由单位开支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和牺牲病故人员遗属。




(十二)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3栏各行=(4+5+6)栏各行;3栏各行=(7+14+21)栏各行;4栏各行=(8+15+22)栏各行;5栏各行=(12+19+23)栏各行;6栏各行=(13+20+24)栏各行;7栏各行=(8+12+13)栏各行;14栏各行=(15+19+20)栏各行;21栏各行=(22+23+24)栏各行;8栏各行=(9+10+11)栏各行;15栏各行=(16+17+18)栏各行;25栏各行≥(26+27)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1栏≥2栏。



当报表类型=“0”(单户表)时,2栏=1。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范围内时,2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至13、26栏≥0。反之,9至13、26栏=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范围内时,2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至20、27栏≥0。反之,16至20、27栏=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基本数字表为空。




当单位基本性质=“10”(行政单位)或“2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时,9栏、10栏、16栏、17栏2行≠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如果4栏合计行>0,则财决05表2栏合计行>0;如果5栏合计行>0,则财决05表45栏合计行>0;如果6栏合计行>0,则财决05表46栏合计行>0;反之,财决05表2、45、46栏合计行=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如果25栏合计行>0,则财决05表15栏合计行>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如果8栏合计行>0,则财决08表2栏合计行>0;如果12栏合计行>0,则财决08表45栏合计行>0;如果13栏合计行>0,则财决08表46栏合计行>0。反之,财决08表2、45、46栏合计行=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如果15栏合计行>0,则财决10表2栏合计行>0;如果19栏合计行>0,则财决10表45栏合计行>0;如果20栏合计行>0,则财决10表46栏合计行>0。反之,财决10表2、45、46栏合计行=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3”(国防)且不为“2030607”(民兵)、“2030603”(人民防空)时,3栏各行应为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时,2行(5+6)栏≠0且4栏=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时,2行4、5、6栏=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7”(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时,1、2、4、25、28、29栏=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时,2行28栏=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如果8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0时,则财决08表3栏对应类款项>0。反之,财决08表3栏对应类款项=0。




当报表类型≠“1”(经费差额表)或“2”(调整表)时,如果15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0时,则财决10表3栏对应类款项>0。反之,财决10表3栏对应类款项=0。




二十八、机构运行信息表(财决附03表)




本表反映单位“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公务用车以及政府采购支出等情况。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其中:中央单位不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及相关团组和人次,地方单位按照本级部门预算口径填报。“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相关批次、人次及车辆情况。




1.预算数按批复的年初预算数填报,统计数应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保持衔接。




2.公务用车购置数(辆)和公务用车保有量(辆)填列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所对应的车辆情况。




(二)会议费:填列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会议费,应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保持衔接。




(三)培训费:填列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培训费,应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保持衔接。




(四)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资产信息:




1.车辆。填列单位已进行计量、记录并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车辆数。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填列单位年末用于单位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公务活动的机动车数量。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填列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保留的车辆。




(3)机要通信用车:填列单位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4)应急保障用车:填列单位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5)执法执勤用车:填列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填列单位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7)离退休干部用车:填列离退休干部配备使用的车辆。




(8)其他用车:填列单位年末除上述用车之外的机动车数量(不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轮椅车、非机动车辆等)。




2.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填列单位已进行计量、记录并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单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填列单位已进行计量、记录并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政府采购支出信息:填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数据从政府采购信息相关统计报表中提取。




(七)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人)




填列已经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数。离休人员填列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离休费的离休人数;财政拨款退休人员填列属于财政拨款退休人员,同时已参加养老保险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数;经费自理退休人员填列属于经费自理退休人员,同时已参加养老保险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数。




(八)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2行=(3+4+7)行;4行=(5+6)行;7行=(8+10)行;27行=(28+29)行;31行=(32+33+…+39)行;43行=(44+45+46)行;49行=(50+51+52)行。




8行≥9行;16行≥17行;18行≥19行;47行≥48行。




2.核实性公式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31行=财决附01表11行3栏;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1栏≥2栏。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则3行2栏≤财决08表27栏合计行;5行2栏≤财决08表(70+87)栏合计行;6行2栏≤财决08表40栏合计行;7行2栏≤财决08表32栏合计行;22行2栏=财决08表30栏合计行;23行2栏=财决08表31栏合计行。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时:如果3行2栏≠0,则12行2栏≠0、13行2栏≠0;如果5行2栏≠0,则14行2栏≠0;如果6行2栏≠0,则15行2栏≠0;如果8行2栏≠0,则16行2栏≠0、18行2栏≠0;如果9行2栏≠0,则17行2栏≠0、19行2栏≠0;如果10行2栏≠0,则20行2栏≠0、21行2栏≠0。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且单位性质时=“10”(行政单位),则28行3栏等于财决07表10栏合计行。




当报表类型≠“2”(调整表)且单位性质时=“21”(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则29行3栏等于财决07表10栏合计行。




二十九、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4表)




本表反映单位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单位应按照收入分类科目中“非税收入”类下的“款”、“项”、“目”级科目逐一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




(一)已缴国库、已缴财政专户:填列单位实际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对实行分成体制的非税收入,单位应根据分成比例和缴款凭证的缴款额分别填入“缴入本级国库(财政专户)”和“缴入非本级国库(财政专户)”。如果实行分成体制的非税收入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目级科目(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中央与地方分别使用“103013301”与“103013302”目级科目),单位应根据各级分成比例拆分填列。




未缴财政专户:填列单位应缴未缴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单位未缴留用的非税收入需在本栏反映,并说明批准留用的部门及相关文件依据。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填列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专项收入:填列单位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设置,具有特定来源,并规定有专门用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填列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五)罚没收入:填列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质、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填列单位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包括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特种矿产品出售收入等。




(七)捐赠收入:填列单位按《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规定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八)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填列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收取的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九)其他收入:填列单位除上述收入外的非税收入。




(十)审核公式




1.基本平衡公式




1栏各行=(2+7)栏各行;2栏各行=(3+6)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7栏各行=(8+11)栏各行;8栏各行=(9+10)栏各行。




2.核实性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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